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吉林医学》 省级 旬刊
时间:2023-04-12 15:22:00
期刊简介:
《吉林医学》杂志是由吉林省卫生厅主管,吉林省医院主办,吉林省医学会承办的综合性医学学术期刊。CN:22—1115/R,ISSN:1004-0412,邮发代号 12—41 ,被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等权威数据库收录。向全国各级医务工作者提供服务。2010年起改为旬刊。办刊宗旨为面向临床,突出实用性与综合性,刊物以栏目设置活跃,提供多种服务为办刊特性。主要栏目:
实验研究、临床研究、临床经验、药物与临床、综述、调查报告、病例报告、医院管理、医学教育、护理研究、医学与法等。
投稿要求:
1、 文稿要求:选题应具备一定的先进性与实用性,内容能反映该学术领域的进展及水平。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可靠。
2、 文题:反映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尽量不用简称、缩写、药物商品名等不规范名词,英文文题不宜超过10个实词。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3、 作者:作者次序、作者单位(所在城市)、邮政编码标注清晰、完整。并留第一作者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及E-mail。
4、 摘要:研究类文章附400字左右中、英文摘要,经验性文章仅附中文摘要。摘要采用结构式,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部分,用第三人称撰写。英文摘要还应包括文题、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及邮政编码。
5、 关键词:摘要下标引关键词3-5个。尽量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Index 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的词。如果最新版MeSH中尚无相应的词,处理办法有:(1)可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2)可根据树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3)必要时,可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列于最后。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MeSH表还原为全称,如“HBsAg”应标引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每个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字母大写。
6、 文中标题的层次:文内层次编号采用阿拉伯数字编号。一般不超过4级。第一级标题1;第二级标题1.1;第三级标题1.1.1;第四级标题1.1.1.1。编号一律左顶格写,无编号段落开头可空2格。
7、 图表应用标准:如果能用文字简要说明的内容不必列表。图、表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序号及图(表)题。表格采用三线表,不设竖线。
8、 计量单位:以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具体可参照199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计量单位的书写必须规范,不应使用已废止的单位。在一个组和单位中,斜线不得多于一条,如mg/kg/min,应采用mg/(kg•min)。
9、 统计学符号:按国家标准《统计学名词及符号》(GB3358-82)的有关规定书写。
10 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标按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列编号,并用方括号标在文中引用处的右上角。参考文献应为正式出版物发表的作品,所引文献务必与原著核实,内容、卷期、页码、年份应准确无误。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三名,后加“,等”。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文题和书名只有首字母大字,其他一律小写(特殊要求大写的单词除外);中文期刊用全名。英文标点符号后应留一空格。
11 著作权相关事宜:作者文责自负。本刊编辑有权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涉及原意的修改,则征求作者同意后进行修改。来稿决定刊用后,专有使用权归本刊所有。除以纸载体形式出版外,本刊有权以光盘、网络期刊等其他方式出版决定录用的文稿。稿件刊登后,赠送第一作者当期杂志1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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