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杂志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产科护理纠纷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时间:2023-04-12 15: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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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产科护理;纠纷原因;防范措施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法制观念不断提高,维权意识逐渐增强。由于医疗服务质量与人们期望之间的差距较大,医疗纠纷发生率明显升高。为防止护理纠纷的发生,认真分析产科护理中发生纠纷的原因,调整和规范医疗行为,转变服务理念与管理模式,是减少纠纷的重要措施。

   1 纠纷原因

  1.1 法律 意识淡薄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患者住院享有生命健康权、知情权、安全权、受尊重权、获取知识权、选择权、监督权,患者有权复印病历。产科部分护理人员缺乏法律意识,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认识不清。在日常工作中,法律意识淡薄,护士对护理行为的法律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包括护理记录缺乏真实性,护理行为缺乏严肃性,一旦出现问题,容易导致纠纷的发生
1.2 技术水平有限,管理制度不严 专业不熟,经验不足,对某些潜在性危险意识不足。如产妇肥胖,腹压运用差,胎儿大小估计不足,致胎儿娩出困难,造成新生儿产伤及窒息。工作疏忽大意,接生时把纱布留在阴道内。服务意识淡漠,护士态度差,观察病情欠认真。有些医务人员把个人成见带进工作中,透露他人分娩 治疗 过程,不负责任妄加评论,导致病人对医疗过程和结果产生怀疑。部分医疗文书的记录欠完整。工作职责分工不明确,工作制度不完善,是一些医疗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

  1.3 护患沟通不够 产程是一动态变化的过程,能否正常 自然 分娩难以预料。有些产妇及家属认为分娩是一个生理过程,产前检查胎位正、胎心好,就一定能顺利分娩,对各种意外情况(如:羊水栓塞、妊高征、心脑血管意外、胎死宫内等危及产妇与新生儿生命的意外)可能在瞬间发生往往没有思想准备。护士如果不加强分娩知识宣教,不及时将分娩进展情况与家属沟通,一旦出现难产或异常情况,家属不理解,认为是护士不负责任、技术差造成的。产妇病情的突发性是形成医疗纠纷的重要原因。

   2 防范措施

  2.1 增强法制观念,加强职业道德 教育 产科是一个专业性强,极易发生纠纷的科室。学法、懂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是防范护理纠纷的重要环节。因此,产科护理人员应该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护理与法律》等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护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职业道德教育,使每一个护理人员从思想上、观念上和行动上处处体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保证”的服务理念,加强责任心,改善服务意识,提高产妇和家属的满意。2.2 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完善各项护理工作制度 当今时代是高新诊疗技术迅速 发展 的时代,如:染色体检查、超声波、 电子 胎儿监护等各种技术临床中的应用,大大提高了孕期保健的质量,避免了一些发育缺陷儿的出生,胎死宫内、胎儿宫内生长迟缓等疾病的发生明显减少。护理纠纷发生往往与护理人员缺乏应有产科理论与过硬技术有关。所以,应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提高助产士护理技术。加强对每位护士进行专业知识、急救知识及操作技能考核,保证医疗质量的提高和医疗行为的规范。同时,细致、具体、针对性的制定产科各项规章制度。 科学 、完善、合理的规章制度,是防范差错事故及纠纷的依据。 2.3 强调医患的紧密联系,增进和改善医患关系 产科部分纠纷是产妇及家属对分娩动态过程的不理解而发生。护士要掌握沟通技巧,主动关心帮助产妇,建立和谐护患关系。在检查、操作前讲清目的、意义,以便产妇合作。在产程观察中发现异常及时与家属联系,耐心倾听患者的诉说和愿望。实行与患者共享医疗信息、决策及共同承担责任的医疗模式,体现尊重医护人员和保护患者的知情选择权。医疗服务中充满同情心和爱心,对加强医患之间的理解,减少医疗纠纷有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