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2023年医药外贸:在机遇与挑战中前行
时间:2023-04-14 08:45:45
当前,世界经济衰退风险上升,外需增长显著放缓,国际供应链格局加速重构,外贸发展环境严峻。医药外贸领域将同样受到复杂外部环境的影响,并迎来全球多国本地化生产下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2023年我国医药外贸将在挑战与机遇中前行。
国际交往畅通为复苏增长带来活力
2023年,企业“走出去”更加畅通。开年以来,海外医疗健康展会备受中国企业青睐,各地政府密集包机组织多批企业赴欧洲、美洲、东南亚等地参展,包括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在内的各商会、协会也纷纷行动,助力企业出国进行商务交流,为医药外贸更好发展注入强心剂。此外,在国内举办的国际化展会如世界制药原料中国展、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将纷纷恢复举办,这些利好因素也将促进医药外贸更好发展。
政策体系完善激发贸易主体创造力
在产业领域,《“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明确指出,“国际化发展全面提速”是重要发展目标之一。我国医药监管国际化也在不断深入,2017年,我国药监部门加入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2021年9月,国家药监局启动药品检查合作计划(PIC/S)预加入申请;2022年8月,世界卫生组织(WHO)宣布中国通过疫苗国家监管体系(NRA)评估。这些都将促进我国医药产业进一步与国际接轨,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
在外贸领域,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进一步帮助外贸企业抓订单、拓市场,支持医药企业在ICH、PIC/S成员所在国家或地区和WHO等,注册认证中西药制剂和生物制品。去年四季度,商务部等六部门专门出台了畅通外贸企业抓订单渠道的政策举措,各地都积极支持外贸企业组团出海。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贸易法的决定,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规定。取消备案登记,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外贸创新活力,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带 一路”倡议十年“再出发”
2023年是共建“一带 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十年来,我国与“一带 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不断完善多双边和区域合作机制,着力深化经贸合作,医药贸易稳步发展。
“一带 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以新兴市场为主,有着庞大的人口基数和市场容量,制药工业基础相对薄弱,为医疗卫生领域的合作提供了诸多机会。许多国内医药企业已在“一带 一路”市场耕耘多年且取得了优异成绩。
2019—2021年,华北制药销售覆盖32个“一带 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取得注册证书328个,生物制剂促红细胞生成素(EPO)成功进入印度尼西亚市场,强势品种抗生素和维生素在非洲市场需求巨大,非洲成为华北制药销售覆盖度最高、产品注册最多的地区;绿叶制药凭借中枢神经药物思瑞康及其缓释片,实现了在拉丁美洲、非洲、东欧等高潜新兴市场的商业覆盖;君实生物授予Hikma公司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在约旦、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卡塔尔、摩洛哥、埃及等中东和北非地区共20个国家和地区开发和商业化的独占许可,将国产创新药布局至新兴市场;东软医疗为“一带 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提供全面医疗诊断服务,比如在迪拜设立子公司,提供数百台大型医疗设备,服务遍及阿尔及利亚、摩洛哥、埃及、阿联酋等。
RCEP红利持续释放
RCEP自2022年1月1日生效实施以来,关税减让、原产地累积规则、贸易便利化等制度红利,为各成员国及其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增长和收益。
受RCEP实施等利好因素影响,2022年我国不少药企代表性项目纷纷启动。例如,康希诺、沃森生物、苏州艾博生物与印度尼西亚生物制药公司PT Etana Biotechnologies Indonesia签署协议,开展结核病疫苗、脑膜炎疫苗、HPV2疫苗和mRNA疗法研发等创新疫苗产品联合开发与商业化合作;药明康德计划在新加坡投资14.3亿美元建立研发和生产基地,拓展其在海外的CRDMO(合同研究、开发与生产)和CTDMO(合同测试、研发和生产)业务模式;科兴集团在新加坡投资100亿元人民币,开展包括开设实验室并和当地其他实验室合作,专门研究新型病原体并研究解决方案等多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