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中外女性健康(下半月)杂志征稿启事
时间:2023-08-22 16:03:13
1《中外女性健康》文稿:论著、综述一般在5000字左右,经验交流2500字左右。
2《中外女性健康》文题:应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一般不用副标题,尽可能不使用代号。除公知公用者外,尽量不用外文缩略语。中、英文题名含义应一致。文题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章的主题。
3《中外女性健康》作者: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更动;作者单位名称及邮政编码脚注于同页左下方,并注明通讯作者。
4摘要:采用结构式文摘,即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四部分,采用第三人称撰写。摘要部分一般不超过二百字,中文摘要200字左右,英文摘要400个实词左右。
5关键词:摘要下标引3-5个关键词,请参考最新版《IndexMedicus》中的医学主题词《MesH》,若无该词可使用自由词。
6图表:凡文字能说明的内容尽量不用表和图,正文、表、图三者中的数据不应重复,统计表应另纸绘出附在稿件中,以便审阅。表有表题,图有图题及各自的编号,采用三线表或王字表,表中数据务必核实,纵横之和一致,小数点后最少保留一位。统计学处理结果p<0.5,p<0.05,p<0.01三档表示。
7医学名词和药物名称:使用医学名词、药物名称应注意前后统一。必须使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委员会公布的各科名词,医学名词不得随意缩写,如所用名词过长,而文稿中又需多次使用则在第一次引用时在全名词后加圆括号,注明缩写,药物名称以《中国药典》和《中国通用药名》为准,英文药物名称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
8计量单位:按我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标点符号、数字用法等均按国家标准执行。计量单位的书写必须规范,不应使用已废止的单位。
9标题符号:正文中标准层次的编号按GB/1.1-1993和GB7713-87的规定,采用阿拉伯数字分别编号,一般不超过4级。第一级标题1;第二级标题1.1;第三级标题1.1.1;第四级标题1.1.1.1。全部左顶格写,正文内序号用①、②等。
10讨论:重点阐述本文新的发现及得出的结果与观点,在结果中不要重复已叙述的内容。
11参考文献:只限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期公开出版的主要文献,外文限五年内,中文限近三年内,按文中首次出现的次序编号,在右上角用方括号注明,内部刊物或未公开发表的资料均不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