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中华老年医学杂志征稿启事
时间:2023-08-30 15:21:29
一、本刊欢迎下列稿件
(1)老年医学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及中西医结合方面的新成果与新进展;(2)老年医学领域的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奖励项目和基金资助项目论文;(3)老年流行病学研究成果及数据资料;(4)有关老年医学的综述、讲座、专题笔谈、会议纪要、临床病理讨论、学术动态和会务消息等;(5)我国参加国际老年学术会议的重要论著;(6)有关国外老年医学研究进展的介绍。
二、投稿要求
本刊系老年医学杂志,临床研究对象应为年龄≥60岁的老年人,同时重点刊用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和老年人特有疾病方面文稿,为突出老年人疾病特点,实验设计中应设非老年对照组,当论文的主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时,作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人体试验的伦理委员会(单位性的、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所制订的伦理学标准,并提供该委员会的标准文件及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书;基础研究应以老年动物为实验对象。
1.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练,层次清楚,数据准确,书写工整规范,必要时应做统计学处理。论著、综述、讲座等一般不超过5000字,论著摘要、病例报告、简报等不超过2000字。
2.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不用缩略语。
3.作者署名: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更改;作者单位名称(需具体到科室)及邮政编码,脚注于论文首页左下方。作者应是:(1)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3)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上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其他对该研究有贡献者应列入致谢部分。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附外籍作者亲笔签名同意在本刊发表的函。集体署名的文章,于文题下列署名单位,文末列整理者姓名,并在论文首页脚注通信作者姓名、单位、邮政编码及Email地址,通信作者只列1位。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如“基金项目:××基金(基金编号)”,作为脚注的第一项,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
4.摘要:论著须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四部分。英文摘要应包括文题、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姓的每个字母均大写,名字首字母大写,双字名中间加连字符)、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邮政编码及国名。英文摘要中应列出全部作者的姓名、通信作者姓名及Email地址。如作者工作单位不同,只列出第一作者的工作单位。标注方式为,在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单位名称前(左上角)加“*”。
5.关键词:论著需标引2~5个关键词。关键词尽量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Index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的词,中文译名可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编译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
6.来稿格式:特殊文种、上下角标符号、需排斜体等应予注明。来稿须附单位推荐信、医学伦理知情同意书,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如系动物实验,须提供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明书。
三、稿件处理
本刊实行以同行审稿为基础的三审制(编辑初审、专家外审、编委会终审)。在投稿时作者须告知与该研究有关的潜在利益冲突(即:是否有经济利益或其他关系造成的利益冲突)。对稿件处理有不同意见者,作者有权申请复议,并提出申诉的文字说明。根据《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具体情况,凡来稿在接到本刊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先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本刊将刊登该文章重复发表的声明,在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上通报,并在2年内拒绝以该文为第一作者的任何来稿。作者对来稿的真实性及科学性负责。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
四、稿件录用后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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