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首都食品与医药杂志征稿启事
时间:2023-09-07 17:02:54
《首都食品与医药》杂志(原《首都医药》杂志),1994年创刊,国内外公开发行。《首都食品与医药》致力于为广大医药卫生工作者特别是基层医药卫生工作者提供学术、经验交流的阵地,本刊主要栏目有:综述、论著、药学研究、临床药学、合理用药、药品检验、教学研究、医药管理、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检验医学、临床护理、中医中药、食品科学、医生手记等。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也欢迎高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业、专家推荐稿件。
1 投稿要求
1.1 作者所投稿件应遵循科学且有价值的原则,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以期读者能够得到提高或借鉴。
1.2 作者 作者投稿须附第一作者单位介绍信或推荐信,及第一作者邮箱、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有通信作者的,须提供其电子邮箱。第一作者单位介绍信(推荐信)应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医务、科教(科研)、办公室部门公章,其他部门章无效;同时作者应在介绍信(推荐信)空白处手写“本人已阅读本刊稿约并同意遵守及无条件向本刊转让该作品版权”字样,手写签名后将扫描件附在论文上方。
1.3 投稿作者文责自负。作者须对稿件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有抄袭、代写、一稿多投等行为。根据有关规定,作者一经投稿,作者名、作者排序不能更改,不能增减作者,作者单位名称不得更改,因机构改革单位名称变化以及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变更单位名称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基金课题论文文题应与课题名称相符,并应在论文正文上方附包括课题名称、批准单位、编号、课题主要负责人、课题参与人名单在内的课题批准文件扫描件,同时在稿件文题下注明基金批准单位、项目编号。课题论文的第一作者必须是课题主要负责人或批准文件中所列参与人员排序第一的人员,第二作者及以下须与课题参与人员排序相符。
2 文章格式和要求
2.1 文稿 文章要求论点明确、数据可靠、文字简练、结论准确,署名作者不宜超过3人。文稿字符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符,篇幅较长的文稿建议按2200字符数的倍数递增。合理用药、药物不良反应、临床护理、检验医学、药品检验等二级学科文章可不受字符限制,但文章应对所阐述的研究内容或体会表达充分、清晰、完整,并符合论文规范。
2.2 文章必须有中、英文对照文题及中、英文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摘要应陈述研究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字数200-300字符为宜,且不引用参考文献、不含各种图表。关键词一般3-5个,应从医学主题词表MeSH中选用规范词,中文译名以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医学名称》和《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为准。
2.3 引言应简要回顾本研究所涉及的科学问题的研究历史,并扼要说明本研究中所采用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及在此基础上提出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等。试验性论文须经并标注本单位伦理委员会批准、经患者知情同意。
2.4 正文层次用阿拉伯数字,序号顶格,夹在段落内连排的序号用①②③……凡用文字能够说明的问题,尽量不用表和图。表的格式采用三线表,图内以数字或符号表示,并在图下注明数字或符号的含义。
2.5 参考文献著录格式执行GB/T 7714-201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期刊标引项顺序为:作者.文题.刊名,年,卷(期):起-迄页.
2.6 医学名词应以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规范名词为准。中文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和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写的《药名词汇》为准,国外新药名称用国际非专利药品名(INN),除特殊情况(如药品不良反应报道)外,一律使用药品通用名。
2.7 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不定量词、复指数、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语句时用汉字;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年份要写全称。百分数的起止范围不可省略百分号,范围号用“-”表示。实验数据应作必要的统计处理,并给出关键性数值,如t值、P值、χ2值。
2.8 计量单位应严格执行GB 3100~3102-1993《量和单位》中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规定及其书写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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