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时间:2023-11-24 16:36:51
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4月13、14、20、21日举行,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
(一)网上预报名:报名网址,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https://www.21wecan.com/
1.时间:2023年12月1-14日
2.途径: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官网、小程序(百度、微信、支付宝)。
3.流程:用户注册、登录→基本信息维护(包括上传基本照片、学历学位信息维护、微信绑定与关注)→进入网上报名→选择考试项目→选择省份→填写/修改报考信息→确认报名照片→上传材料(仅限天津、上海、新疆兵团考区,其他考区无需上传)→提交信息→生成报名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相同证件号码只能注册一次,请使用注册过的用户名或证件号码登录考生管理平台。
(2)注册前请认真阅读“特别提示”内容,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注册成功的用户在以后年度报考无需再重新注册,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密码找回问题及答案,此为找回密码的重要方式。
(3)考生注册后忘记密码且无法找回的,可在小程序端使用人脸识别功能登录系统后修改密码;小程序端人脸识别后仍然无法登录的,请联系所在考点考试管理机构。
(4)注册后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无法自行修改,如需修改请查看《考生申请修改/删除注册信息须知》(点击查看)。
(5)在考生管理平台完成注册且绑定个人微信号后,才能选择考试项目进行报名。一个微信号只能绑定一名考生信息,如解除绑定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
(6)报名信息提交后如发现填写错误,可以撤回信息提交后进行修改,修改后须重新提交报名信息。考生须保证递交的报名申请表信息与最终提交信息一致,否则无法进行报名确认。
(7)天津、上海、新疆兵团考区采用线上确认方式,考生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前,按照考区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
(二)报名确认
1.各地报名确认时间、地点、方式等信息,详见2024年各考区通知。
2.注意事项:
(1)采用现场确认方式的考区:考生须在考区、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申请表(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审查盖章)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经现场确认后,考生无法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2)采用线上确认方式的考区(仅限天津、上海、新疆兵团):提交报名信息后请考生密切关注系统状态提示,如符合要求,系统状态提示“已完成报名确认”,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如不符合要求,系统状态提示“确认不通过”,考生须在考区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报名材料并提交报名信息。逾期未重新上传报名材料并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3)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山东、河南、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新疆兵团考区开通历史考生自动确认功能,即2023年考试未通过的考生(缺考、违纪考生除外),基本信息、报考考区、考点、报考专业、报考级别、教育情况、工作情况等信息未发生变化的,提交报名信息后会自动确认,报名流程中的“报名确认”变成绿色√,状态信息显示为“您已完成报名确认,请等待考点、考区考试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如信息发生变化,无法进行自动确认的,系统会弹出“自动确认失败”的提示框并详细说明与上一年度信息不一致的情况,报名流程中的“报名确认”为灰色,考生务必按照所在考点、考区的要求进行报名确认,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考生可同时关注提交信息后收到的微信“待办事项提醒”,仔细阅读提醒内容,按照提示内容完成报名相关工作。
(4)历史考生填报的证件类型或证件编号如与上一年度(2023年)不一致,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至所在考点考试管理机构申请进行考试成绩的合并;如未按要求提出以上申请,将默认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2023年)考试成绩,无法进行两年成绩的滚动管理。
(三)资格审核
1.考点、考区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报名资格的初审和终审,资格审核状态和结果可登录考生管理平台查询。
2.特别说明:
(1)2024年度的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3)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二、缴费
1.以下考区采用网上缴费方式,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2024年1月29日-2月8日期间完成网上缴费:
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省直考点除外)、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兵团。
2.未实行网上缴费的考区,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考区、考点通知。
3.未按期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缴费成功后,可于4月1-21日期间登录考生管理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四、考试安排
1.护理学初级(师)专业纸笔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13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4月14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2.药学初级(士)等112个专业人机对话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13、14、20、21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备注:人机对话考试各专业具体考试日期安排另行通知。
五、成绩发布
1.考试成绩将于考后2个月公布,考生可通过我中心官网、小程序(百度、微信、支付宝)查询;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并妥善保管,逾期无法补打和补办。
2.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
3.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六、温馨提示
1.注册考生管理平台用户时,考生身份证件和学历信息会与国家有关部门的信息系统进行核验,部分信息需要核验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为确保顺利报名,请考生至少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1天完成注册和基本信息填报。
2.请密切关注我中心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重要信息。
3.各地报名确认、资格审核等相关问题请咨询所在考区、考点考试管理机构。
4.我中心未授权其他任何机构、网站、媒体和个人发布考试相关信息,请考生提高警惕,小心防范虚假信息和诈骗行为。
附:报名网址,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https://www.21wec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