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怎么判定?
时间:2024-01-12 10:04:14
如何判定专利的第一发明人?
1.什么是专利?
专利是指对发明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设计所授予的一种专门的权利,即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由国家授予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独占生产、经营或以其他方式利用该项专利的权利。
2.专利的组成
专利包括技术特征、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图纸四部分。其中,技术特征是指所申请的技术的实质性质,是专利文献中最为重要的部分;权利要求书是申请人的请求,要求授予专利权的内容;说明书是对该项技术的详细说明,包括原理、操作方法、优点等内容;图纸是对该项技术的具体表现形式进行图示。
3.专利的第一发明人
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是指在实际贡献中最先想出该项技术的人。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应当是第一发明人。另外,对于联合发明的情况,各发明人应当共同作出请求,由一个代表人代表请求。
4.判定第一发明人的标准
判定第一发明人的标准主要是看发明中的贡献谁最大,谁更早提出发明的构思。一般来说,判定第一发明人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发明人参与了发明的构思和实际创造过程;
(2)发明人对发明取得了实质性的贡献,这种贡献可表现在发明思路、实验设计、实验数据分析、细节问题解决等方面;
(3)发明人在发明创造中具有决策权或重要作用。
5.专利权人与发明人
中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应当是第一发明人或者第一发明人和其他发明人共同请求的。但是,实际上,专利申请过程中专利权人可能不是发明人,也可能有多个发明人。所以,在确定专利权人时,需要根据发明贡献的大小和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判断。同时,如果发明人之间有相关协议,需要在专利权转移时遵守相关协议规定。
6.如何保护发明人权益
在发明申请中,为了避免出现专利权人和第一发明人不同的情况,发明人应当特别注重发明的创意、思路过程的记录、证明和实验数据的保存。此外,在最初实施、公开、发布新闻或论文的时候,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7.总结
判定专利的第一发明人应该根据发明人贡献的大小和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判断。发明人应当注意记录、证明和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