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学术论文开题报告审查没能通过的原因分析
时间:2024-03-14 10:24:50
在学术的殿堂中,开题报告是每位研究者必须跨越的第一道门槛,它如同一幅蓝图,勾勒出论文的总体构想和研究路径。然而,尽管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仍有不少研究者的开题报告在严格的审查中“折戟沉沙”。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开题报告未能通过审查呢?接下来,我们将深入剖析其中的缘由。
首先,我们要明白,开题报告的审查标准并非一成不变,但核心原则始终是关注选题的合理性、价值性、创新性和可行性。在这其中,“出了圈”是一个常见的致命问题。所谓“出了圈”,即选题偏离了专业研究领域。每个学科都有其独特的研究范畴和方法论体系,如果选题过于偏离这些范畴,那么研究就很难得到学科共同体的认可。因此,研究者必须对学科边界有清晰的认识,确保选题在专业领域内具有合理性和价值性。
然而,即便选题在专业领域内,也并非高枕无忧。如果选题缺乏创新性和价值性,同样难以通过审查。创新性意味着研究要能够提出新的观点、方法或解决方案,对现有知识体系有所贡献。而价值性则要求研究要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或满足某种需求,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因此,研究者在选题时,必须充分调研现有文献和实际需求,确保选题具有创新性和价值性。
此外,“不必要”也是一个常见的问题。这主要是指选题已经被前人充分研究过,或者现有研究已经能够很好地解决该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继续进行该选题的研究就显得缺乏必要性和创新性。因此,研究者在选题时,必须对现有研究进行充分的梳理和评价,确保选题具有研究的必要性和创新性。
最后,“不靠谱”也是一个需要警惕的问题。这主要是指选题虽然很好,但是研究者缺乏足够的能力和资源去完成该研究。例如,选题过于宏大、方法过于复杂、数据难以获取等。在这种情况下,研究者必须认真评估自己的能力和资源,确保选题具有可行性。如果确实存在困难,可以考虑缩小选题范围、简化研究方法或寻找合作伙伴等方式来降低研究难度。
综上所述,开题报告的审查是一个严格而复杂的过程,需要研究者充分准备和认真对待。只有确保选题在专业领域内具有合理性、价值性、创新性和可行性,才能顺利通过审查,为后续的研究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研究者在选题时,必须充分调研、认真评估、谨慎决策,确保选题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时,在撰写开题报告时,也要注重文字表达、逻辑清晰、格式规范等方面的问题,避免因为细节问题而影响审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