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通讯作者与第一作者的关系及SCI共同通讯作者的标注方式
时间:2024-04-01 10:42:57
在学术论文的发表过程中,作者的身份和排序问题常常引发关注。尤其是当涉及到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这两个关键角色时,不少初次接触论文发表的研究者可能会感到困惑。那么,通讯作者究竟是不是第一作者?在SCI论文中,如果有多个通讯作者,又该如何进行标注呢?接下来,我们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一、通讯作者与第一作者的关系
在论文的撰写和发表过程中,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各自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通讯作者主要负责论文的整体构思、设计以及费用支出,同时还负责与期刊编辑和其他作者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而第一作者则是论文的主要撰写者,通常负责完成了论文中大部分内容的撰写工作。
尽管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的分工不同,但他们在论文中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某些情况下,同一个人可能会同时担任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的身份。这通常发生在导师或单位领导同时参与论文撰写,并承担起通讯作者职责的情况下。
需要注意的是,在职称评定等学术评价活动中,论文作者的位置排序往往会影响到个人的加分情况。一般来说,位置越靠前的作者获得的加分越多。虽然通讯作者在论文发表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但在某些评价体系中,第一作者可能会得到更多的认可。因此,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所在单位和领域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二、SCI共同通讯作者的标注方式
SCI论文作为国际核心期刊收录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作者标注问题也备受关注。当一篇SCI论文存在多个通讯作者时,需要采用特定的标注方式来明确他们的身份和贡献。
首先,在论文的作者列表中,应明确标注出各个通讯作者的身份。这可以通过在作者姓名后添加特定的符号或注释来实现,如使用星号(*)或脚注等方式来标注通讯作者。
其次,在论文的正文或致谢部分,应进一步说明各位通讯作者对论文的具体贡献。这包括他们在论文构思、设计、撰写以及沟通协调等方面所做的工作。通过详细阐述通讯作者的贡献,可以让读者更加全面地了解论文的创作背景和团队合作情况。
此外,如果论文中存在并列通讯作者的情况,即多位作者对论文的贡献程度相当且共同承担起通讯作者的职责,那么应特别说明这一点,并明确标注出他们的并列身份。同时,还需要确保所有作者都认可这种并列通讯作者的安排。
三、共同作者的产生情境与影响
在论文的撰写过程中,当多位作者对论文的贡献程度相当时,他们就会被视为共同作者。这种情况在实际研究中并不罕见,尤其是在涉及多学科交叉或大型团队合作的项目中更为常见。
作为共同作者,他们共同享有论文带来的学术声誉和成果权益。然而,在职称评定等学术评价活动中,共同作者的身份可能会对个人的加分情况产生影响。由于加分时需要考虑到所有共同作者的贡献,因此与单独作为第一作者相比,共同作者可能会获得较少的加分。因此,在追求个人学术成果的过程中,研究者应尽可能争取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论文。
总之,论文的作者身份和排序问题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议题。无论是通讯作者、第一作者还是共同作者,他们都为论文的撰写和发表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标注和评价论文作者时,我们应充分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和学术贡献,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正、合理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