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杂志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论文中引用文献数量过少会有什么后果?

时间:2024-11-27 17:18:28

  1. 学术可信度受损
    研究基础薄弱的印象:引用文献数量过少可能会让读者和评审者认为作者对该研究领域的了解不够深入。学术研究通常是建立在已有研究成果之上的,适量的文献引用能够展示作者对前人工作的尊重和熟悉程度。

    观点缺乏支持依据:文献引用是为论文中的观点、结论等提供外部证据支持。过少的引用可能导致观点显得缺乏足够的依据,使读者对论文的可靠性产生怀疑。

  2. 研究深度和广度受限的体现
    深度不足:适量的文献引用有助于作者深入挖掘研究主题。如果引用文献过少,可能意味着作者没有充分考虑到相关研究的不同角度和层次。以物理学领域的研究为例,对于一个新的物理现象的研究,如果不能引用足够多的文献来探讨该现象与现有物理理论的关联、其他类似现象的研究成果以及实验方法的比较等内容,那么研究可能只是停留在表面,无法深入到该现象的本质以及其在物理学理论体系中的位置等深层次问题。
    广度不够:文献引用可以展示研究的广度,即涵盖该主题相关的多个方面。过少的引用可能暗示研究范围狭窄。
  3. 创新性难以凸显
    无法有效对比:在学术研究中,创新性往往是通过与已有研究的对比来体现的。如果引用文献数量过少,很难将自己的研究成果与前人的工作进行充分对比,从而难以突出创新之处。

    缺乏学术对话基础:学术研究是一个不断交流和对话的过程。引用文献是参与这种对话的重要方式,通过引用可以与前人的观点进行讨论、质疑或者拓展。引用过少会使论文看起来像是在孤立地阐述观点,缺乏与其他学者在该领域的互动,进而影响创新性的表达,因为创新往往是在对已有研究的回应和突破中产生的。

  4. 可能不符合学术规范或期刊要求
    部分期刊的强制规定:一些学术期刊对论文引用文献的数量有明确的要求或者期望。如果引用文献过少,可能不符合期刊的投稿标准。例如,某些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可能要求综述性论文至少引用 30 - 50 篇文献,以保证能够全面地梳理该领域的研究现状。即使没有明确的数量要求,过少的引用也可能不符合期刊对于研究完整性和严谨性的潜在期望。

    学术机构的要求:从学术机构的角度来看,如学校对学位论文的要求,也会涉及文献引用的规范。如果学生在毕业论文中引用文献过少,可能会被认为没有达到学位论文对研究能力和学术素养的基本要求,从而影响论文的评价和学位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