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基层医院医生职称变革的推进情况
时间:2024-12-16 17:14:01
以下是基层医院医生职称变革的推进情况:
国家层面政策引领
明确改革方向:2015 年 11 月,人社部和国家卫计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从健全评审体系、优化评审条件、完善评审标准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不再将论文、职称外语等作为申报的 “硬杠杠”。
强调实践导向:2017 年 1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职称评审更加注重医疗实践。
各地积极落实推进
广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在基层工作满 10 年并已被聘任中级职称,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湖南:省人社厅、省卫生健康委等联合出台《湖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行省级、市州、单位评价标准相结合,市州人社部门会同市州卫生健康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制定市州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鼓励人才向基层流动,实行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北京: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满 30 年且中级职称取得满 10 年,仍在诊疗一线岗位的卫生技术人员,通过加大职业道德、考核结果、基层服务水平、群众认可度等方面的权重评定高级职称。
江苏:2024 年规定,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临床、口腔类别申报人员须提交近 5 年的住院病案首页数据,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分析作为评审重要参考,杜绝了工作量造假的可能,使评审更加严格、规范 ,引导基层医生更加注重临床实践工作质量。
浙江: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应当有进修学习经历,省市级单位医师须到省内外机构进修学习累计 3 个月,县级单位医师须到上级单位进修学习累计 6 个月,县以下单位医师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累计 3 个月,促使基层医生不断学习提升专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