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杂志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药物首剂需加倍!揭秘背后的科学原理

时间:2024-12-30 17:47:04

在医学领域,“首剂加倍”这一术语指的是在首次服用某些药物时,剂量需达到常规维持剂量的两倍,以迅速在体内建立起有效的血药浓度,从而加快起效并增强疗效。这种做法并非适用于所有药物,主要取决于药物的性质、半衰期以及治疗需求。

抗菌药与抗真菌药

在抗菌药中,首剂加倍的应用较为广泛。这是因为抗菌药需要在感染初期迅速达到足够的血药浓度,以抑制或杀灭细菌,防止其繁殖和产生耐药性。例如,磺胺类抗菌药如复方新诺明,以及四环素类的米诺环素和多西环素,在必要时都需要首剂加倍。广谱抗真菌药如氟康唑,在治疗念珠菌性口咽炎、食管炎、隐球菌性脑膜炎等严重感染时,同样需要首剂加倍,以确保药物能迅速发挥作用,控制病情。

微生态制剂

微生态制剂主要用于调节肠道菌群平衡,改善因肠道菌群失调引起的肠功能紊乱。这类药物包括地衣芽孢杆菌颗粒剂(如整肠生)、灭活冻干的嗜酸乳杆菌胶囊剂或散剂(如乐托尔)等。首剂加倍有助于更快地恢复肠道正常菌群,提高治疗效果。

止泻药

蒙脱石散作为一种常用的止泻药,在治疗急性腹泻时也需要首剂加倍。这是因为急性腹泻往往伴有严重的水电解质失衡,需要尽快控制症状,防止病情恶化。

特殊注意事项

尽管首剂加倍在某些情况下是必要的,但并不意味着所有药物都可以随意加倍。有些药物的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非常接近,如地高辛,如果自行首剂加倍,很容易导致药物中毒,危及生命。此外,对于一些需要从小剂量开始逐渐调整的药物,如降压药,也不能擅自首剂加倍,以免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

总结

首剂加倍是一种特定情况下的用药策略,主要适用于那些需要迅速达到有效血药浓度的药物,如抗菌药、抗真菌药、微生态制剂和部分止泻药。然而,并非所有药物都适合首剂加倍,特别是那些治疗窗口窄、毒性大的药物,更需谨慎对待。患者应严格按照医嘱服药,不得擅自更改剂量或用药方式。同时,医生也应在开具处方时充分考虑患者的具体情况,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需要采取首剂加倍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