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药监严打!哪些药店将被清源?
时间:2025-05-19 11:24:06
近年来,随着医药行业的快速发展,各类药店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为民众提供了便捷的购药渠道。然而,在这繁荣的背后,却隐藏着一些不规范的经营行为,严重威胁着公众的用药安全。为了维护药品市场的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国家药监局发起了“清源”行动,旨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的药店。
药品作为特殊的商品,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一些药店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惜铤而走险,从事非法活动。比如,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这些药品的来源不明,可能没有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还有的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不凭处方就轻易将处方药卖给消费者,这可能导致药品的滥用,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严重危害。
在“清源”行动中,重点打击的对象之一就是那些无证经营的药店。有些药店根本没有取得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就擅自开展药品销售业务。这些药店往往缺乏专业的药师和质量管理人员,药品的储存条件也达不到要求,很容易导致药品变质、失效。例如,一些偏远地区的小型药店,由于缺乏监管,可能存在无证经营的情况,它们所销售的药品质量令人担忧。
除了无证经营,虚假宣传也是此次行动打击的重点。一些药店为了吸引顾客,夸大药品的功效,对药品的成分、疗效等进行虚假宣传。他们会利用消费者对健康的渴望,编造一些子虚乌有的治疗效果,诱导消费者购买。比如,将普通的保健品吹嘘成具有神奇疗效的药品,让消费者误以为能够治疗各种疾病。这种行为不仅误导了消费者,还可能延误患者的正确治疗时机。
药品的购销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也是问题频发的环节。按照规定,药店应该如实记录药品的进货渠道、销售去向等信息,以便追溯药品的来源和流向。但一些药店为了逃避监管,故意伪造或篡改购销记录,使得药品的追溯变得困难重重。这就给假药、劣药流入市场提供了可乘之机,一旦出现问题,无法及时准确地查明原因,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也就无从谈起。
对于这些违法违规的药店,药监局将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一旦发现药店存在上述问题,将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高额罚款。同时,对于那些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不仅是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更是对整个药品行业的警示,让其他药店引以为戒,不敢再触碰法律的红线。
“清源”行动的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