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杂志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江苏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政策核心信息

时间:2025-08-22 14:16:43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卫生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2.从事临床医疗、预防保健、医学教育、医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满6年以上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且连续执业满3年以上

4.在岗时间应在上一级职称评审通过后不低于4年

5.在评审岗位以及同等岗位上,已经达到相应职称的年龄或者工作年限的要求

(二)教育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或者硕士学位后发表的学术论文具有重要学术影响

2.参与主持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或者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3.发表过一篇SCI收录论文或者两篇CSCD、SSCI收录论文

4.撰写过医学类专业著作一本或参编三本

(三)临床能力

1.在临床医疗工作中,连续3年每年都获得满意的评价

2.参与过大型疾病的诊治工作,并且有重要贡献

3.获得过国家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荣誉称号(如国家卫生计生委优秀专业人才等)

二、申报材料清单

1.年度考核材料:任现职以来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2.医德考评表: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医德考评表

3.学历材料:

申报学历(学位)证书

中专及以上其他学历(学位)证书

4.资历材料:

现专业技术资格批复或证书

现专业技术职务历年聘书

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证书、注册证书

5.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材料: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免试、先评后考对象相关材料

6.医师晋升副高职称前到城乡基层服务材料:《医师到基层服务情况鉴定表》或《医师到基层服务时间折算/视同情况认定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7.荣誉材料:荣誉、表彰,奖项,社会地位、社会兼职

8.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证明材料: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9.任期内援外、援疆、援藏等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材料:任务批件、因公护照、组团通知等相关材料

三、评审标准

(一)副高级职称

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后,须提供下列10项业绩成果中的2项作为代表作参评: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完成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证书1项

3.参与制定本专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技术规范1项

4.在有正式期刊号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1篇以上

5.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1部(主编或副主编,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6.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向大众普及本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1部(主编或副主编,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7.本人主持、主治的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原始病案2份

8.作为责任护士护理的疑难、危重症患者原始病案1份(含病案首页、病程记录、护理记录),并附分析报告1份

9.反映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专题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持续质量改进项目等)2份

10.其他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业绩成果材料1份

(二)正高级职称

取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后,须提供下列10项业绩成果材料中的2项,作为代表作参评:

1.作为第一完成人承担完成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2.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证书2项

3.参与制定本专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技术规范2项

4.在有正式期刊号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2篇以上

5.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2部(主编或副主编,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6.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向大众普及本专业科学知识的科普专著2部(主编或副主编,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7.本人主持、主治的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原始病案3份

8.作为责任护士护理的疑难、危重症患者原始病案2份(含病案首页、病程记录、护理记录),并各附1份分析报告

9.反映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专题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持续质量改进项目等)3份

10.其他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业绩成果材料2份

四、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登录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卫生高级职称申报入口"进入申报系统,时间为7月30日至8月28日

2.单位审核公示: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单位或主管部门确认审核:携带《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到单位或主管部门确认审核

4.卫生健康部门与人社部门逐级审核

五、时间节点

网上申报时间:7月30日至8月28日

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现场确认审核时间:截止时间9月3日

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时间:2025年7月5—6日

到基层服务经历认定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

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业绩成果、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

六、特殊政策

(一)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政策

1.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其中因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县级、市级党委政府以及省级部门表彰的,可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

2.专业实践能力考核视同为合格,视同完成下基层服务,视同完成认定一线医务人员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3.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等可作为业绩成果提交评审

4.相关政策倾斜仅限晋升高一级职称时一次性享受

(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要求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取得至少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