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2025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巨变”!这些关键调整与每位医护人员息息相关
时间:2025-09-04 14:38:49
2025年堪称评职称的“黄金机遇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迎来了一场堪称“颠覆性”的重大变革。此次变革彻底摒弃了以往“唯论文、唯科研”的单一评价导向,将评审的重心全面转向实际临床能力与综合专业素养。从此,医疗一线的实操水平、医患沟通成效等真实工作表现,将成为评审的核心考量因素。
评审流程革新:多元评价携手新兴领域,尽显全面客观
2025年评审流程的革新,核心要义在于“打破单一,拥抱多元”。为了更真实、立体地呈现参评人员的专业水平,新规引入了多元评价体系。除了传统的同行专业评议外,患者满意度调查也被纳入核心评价环节,从“业内认可”和“患者体验”这两个维度,全面衡量医护人员的实际工作价值。
同时,为顺应医疗行业“技术迭代快、跨学科融合深”的发展趋势,评审中大幅提高了新兴医疗技术与跨学科合作成果的评估比重。无论是在精准医疗、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等前沿领域的积极探索,还是在多学科联合诊疗(MDT)中做出的贡献,都将成为参评人员的重要加分项,真正激励医护人员紧跟行业前沿,更好地服务临床需求。
评审核心要求调整:学历、资历新规落地,破格申报成为历史
相较于以往,2025年评审标准在“门槛”和“年限”方面做出了更为明确、严格的规范,同时取消了部分弹性政策,使评审更具公平性和可操作性。
学历门槛统一:本科/学士成“硬杠杠”:新规明确规定,无论申报正高级职称还是副高级职称,参评人员必须持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这一调整取消了以往针对部分群体的学历优惠政策,意味着学历将成为参评的基础门槛,有助于进一步夯实医护人员的专业知识根基。
资历要求精准化:不同岗位、学历差异化规定:资历计算不再“一刀切”,而是根据岗位层级、学历背景进行细分。
申报副高级职称:若已担任主治(主管)医师,需满5年;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大专学历人员,资历要求则延长至7年,兼顾了基层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
申报正高级职称:统一要求担任副主任医师满5年,确保参评人员具备足够的临床经验和学科引领能力。
破格申报正式废止:业绩成果“自主选,重实效”:以往依靠论文、科研项目、学术职务或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破格”申报的途径,自2025年起正式取消。值得关注的是,这些曾作为“破格条件”的成果,并非完全失去价值,其中部分内容被归入“业绩、成果代表作”类别,由参评人员自主选择提交。这一调整意味着,评审不再“唯奖项、唯头衔”,而是更看重成果与临床工作的关联性、实际贡献度。
评价机制创新:以考代评搭配代表作公示,医德与基层服务成“硬指标”
为了让评审更科学、更契合医疗行业特性,2025年还推出了三大创新评价策略,从“评价方式”到“评价重点”实现全面升级。
分级评价模式:初中级“以考代评”,高级“考评结合”
医、药、护、技等初中级职称中,已纳入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专业,全面实行“以考代评”,考试成绩直接作为职称认定依据,减少人为干预,提升公平性。
高级职称评定则采用“考试 + 评审”相结合的模式,既通过考试检验专业知识基础,又通过评审考察临床实践能力、行业影响力等综合素养。
特殊领域:临床研究专业的高级职称,仍以“评审”为主,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确保评审标准与领域特性适配。
代表作公示体系:成果“多元化”,过程“透明化”
新规将“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核心要素,同时推出两大举措。
建立全省代表作案例库:整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各类成果,形成可参考、可追溯的案例资源,为评审提供更直观的依据。
实行代表作公开公示:所有参评人员提交的代表作需对外公示,接受行业和社会监督,杜绝“注水成果”“虚假成果”。
更重要的是,代表作形式不再局限于论文,项目报告(体现项目中的成果与能力)、研究报告(展现学术探究深度)、技术报告(反映技术创新实践)、病案分析材料(凸显临床诊疗水准)等均可作为代表作,真正让“能做事、会做事”的医护人员脱颖而出。
医德与基层服务:一票否决 + 强制要求
医德医风“一票否决”:新规将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置于评审首位,要求用人部门建立专门考核体系,明确将“利用职务之便索取财物”“收受红包”等违规行为纳入考核范围。一旦医德医风考核不达标,直接失去参评资格。
基层服务“硬性要求”: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必须具备累计1年及以上在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或对口支援机构的服务经历。这一规定旨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助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同时也让参评医师更了解基层需求,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配套改革:自主评聘 + 智能平台,让评审更灵活、更科学
除了核心评审标准的调整,2025年还同步推进两大配套改革。
部分区域/单位试点自主评聘:允许有条件的区域和单位,根据自身发展需求、人才结构特点,自主制定评审标准、选拔人才,打破“一刀切”的评审模式,让人才评价更贴合实际需求。
构建卫生人才评价数据平台: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对临床医生的执业数据(如诊疗量、治愈率、患者满意度等)进行智能分析,客观评判其执业能力,减少评审中的主观偏差,让评价结果更精准、更公正。
2025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调整,既是对“重实践、轻虚功”行业需求的积极回应,也是对医护人员专业能力评价体系的优化升级。对于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而言,此次调整意味着“靠论文‘躺赢’”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凭实力说话、靠实绩晋升”成为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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