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论文进入终审意味着什么,进入终审就一定能录用吗?
时间:2024-03-08 10:15:29
论文进入终审意味着稿件已经通过了初审和复审,进入到最后的审核阶段。然而,进入终审并不意味着论文一定能被录用。终审通常是由杂志社的主编或副主编来完成的,他们会对论文进行全面的审核,包括从政策方面、期刊的经营和主旨等各个角度来考虑稿件是否适合发表。如果主编认为论文的内容和质量符合期刊的要求,那么论文就有可能被录用。但是,如果主编对论文有疑虑或者认为论文在某些方面还需要改进,就可能会提出修改意见或者拒绝录用。
论文的审稿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初审:初审是论文审稿的第一个环节,主要是由杂志社的编辑来完成。编辑会对稿件进行大致的浏览,主要查看论文的基本写作是否有问题,比如结构是否完整、逻辑是否清晰、研究方向是否与期刊相符等。如果论文在这些方面存在明显的问题,就可能会被直接拒绝。
复审(外审):复审是论文审稿的第二个环节,也称为外审。这个阶段的审稿工作主要是由外部专家来完成,他们通常是本领域的权威人士。专家会对论文的研究内容进行深入的审核,包括实验设计、数据分析、结论推断等各个方面。如果专家认为论文在研究内容和方法上存在不足或者错误,就可能会提出修改意见或者拒绝录用。
终审:终审是论文审稿的最后一个环节,由杂志社的主编或副主编来完成。他们会对论文进行全面的审核,包括从政策方面、期刊的经营和主旨等各个角度来考虑稿件是否适合发表。如果主编认为论文的内容和质量符合期刊的要求,就会决定录用论文。但是,如果主编对论文有疑虑或者认为论文在某些方面还需要改进,就可能会提出修改意见或者拒绝录用。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终审阶段论文被录用,也并不意味着论文一定能被发表。有时候因为版面调整等原因,已经录用的论文也可能会被撤下或者延后发表。因此,作者在投稿后需要耐心等待审稿结果,并根据编辑和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