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杂志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继教通知 | 关于申报中华医学会2024年第二批I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4-29 16:12:46

中华医学会所属各专科分会、业务部门和文化产业全资子公司:

2024年中华医学会第二批I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下简称会级继教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项目管理、提升项目质量和控制项目数量的要求,按照《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通过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和打印项目申报表,经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5月15日前报送至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逾期恕不受理。

请专科分会、业务部门和文化产业全资子公司按规定的申报时间在系统中设定本级申报时间范围。

二、申报材料

(一)系统填报

登录中华医学会网站(https://www.cma.org.cn),点击“在线服务与互动-继续教育部相关服务”,点击“继教项目申报(会级)”,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进入系统后按要求填报。

(二)纸质申报材料

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纸质申报材料(项目网上填报后,点击“操作”栏下的“导出”键,可显示所填报的项目并打印),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负责人”栏签字,申报单位在首页“申报单位”栏盖公章,主办单位在末页“主办单位审查意见”栏盖公章。

(三)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同时作为申报依据,缺少其中之一将被视为无效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限额与质量管理要求

1.控制申报项目数量

2023年未申领过会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的申报单位可申报1个项目;2023年申领过会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的申报单位可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023年申领学分项目数。

对于2023年有项目资料弄虚作假等不良记录或不配合完成学会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申报单位,酌情减少其申报项目数量。

2.进一步提高申报项目质量

主办单位要根据学员需求调查和既往学员反馈意见完善项目设计,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进行把关并组织评审,防控商业影响学术的风险,避免培训主题重复,遴选报送有实质内容的高质量项目。

3.申报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超额申报的项目;

(2)名称中含有“学组”“论坛”“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峰会”“高端”“高峰”“巅峰”等字样的项目(含“中华医学会”字样的项目除外);

(3)主办单位含有“学组”字样的项目;  

(4)学术会议申报继教项目时,名称与申报学术会议计划中的名称不一致的项目,或通过调整名称等方式变相规避学术会议审批的项目;

(5)不能落实考勤、考核管理要求,或不能留存项目举办过程材料的项目;

(6)2023年有资料弄虚作假等不良记录的项目;

(7)重复申报的项目,或本年度已获批的项目;

(8)其它不符合《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的项目。

(二)申报会级继教项目不得收取费用。

(三)为便于联系,请专科分会填写《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联系表》,于申报截止日前发至邮箱jxjyfh@cma.org.cn。

四、结果公布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在中华医学会网站(https://www.cma.org.cn)及六学(协)会Ⅰ类学分项目公布管理系统(http://xhgb.cma.org.cn)公布2024年第二批I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中华医学会将随后公布学会所属专科分会、业务部门和文化产业全资子公司2024年第二批会级继教项目,公布渠道为中华医学会网站-继续教育栏目-政策资讯栏目。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东四西大街42号 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

联系电话:010-21721273

联 系 人:宋磊

项目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21721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