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政府在提高公立医院医生工资待遇的同时,有哪些具体的财政支持政策?
时间:2024-12-04 11:33:33
政府为提高公立医院医生工资待遇,实施了以下具体的财政支持政策:
薪酬制度改革相关政策
落实 “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为提高医生待遇提供了政策空间。
深化薪酬制度改革指导意见:2021 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印发《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水平,要求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并在绩效工资中单列。
专项补助与津贴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如福建省卫健委、财政厅下发《福建省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保障和卫技人员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对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给予人均 5000 元、4000 元、3000 元和 2000 元 4 档补助,卫技人员还可领取另一项奖励,两者合计最高近万元,且资金由省政府保障,通过共同财政事权安排拨付。
临时性工作补助: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时期,政府会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如青海省卫健委全面核实 2022 年 12 月 7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过渡期临时性工作补助金额及发放范围,并安排开展补充申报,经多部门审核后向国家报送相关补助。
一次性绩效工资核增:参加疫情防控救治的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承担的疫情防控、医疗救治任务及单位经费保障能力,可申报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如青海省 10 家公立医院 2022 年较 2021 年在编人员绩效工资总量均有增长,得益于相关政策的落实。
特殊岗位津贴:对于重症医学科、急诊科、儿科等特殊岗位,给予特殊津贴,以体现这些岗位的高风险、高强度等特点,提高相关医生的待遇。
医保支付与结余资金分配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按病种付费、DRG 付费等医保支付方式,合理确定支付标准,激励医院控制成本、提高质量,使医保基金使用更高效,从而为提高医生待遇提供资金支持。医保部门通过与医院协商,确定每个病种或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的支付标准,促使医生注重治疗的有效性和经济性。
医保结余留用资金分配:公立医院可根据考核结果分配医保结余留用资金,主要用于相关人员绩效,进一步提高医生的收入。
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优惠:按照国家规定发给医生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政府特殊津贴、独生子女费、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减轻医生税收负担,间接增加实际收入。
社保缴费免税:企业和个人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记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增加医生的可支配收入。
其他支持政策
职称评审倾斜:将医务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现实表现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的重要内容,表现优秀的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使医生能够通过职称晋升提高待遇。
改善工作环境与设施:政府投入资金,为公立医院改善办公设施、建设值班室和休息室等,完善医院的硬件条件,间接提高医生的工作满意度和待遇感受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