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肺吸虫病
时间:2024-12-06 16:25:34
肺吸虫病(paragonimiasis)主要是肺吸虫虫体(童虫及成虫)在人体内穿行或寄居所引起的疾病,病变以在器官或组织内形成互相沟通的多房性小囊肿为特点。近年来对肺吸虫的研究获得较大的进展,发现了许多新亚种。在我国除东北和浙江老疫区外,还发现安徽、江苏以及四川、贵州、湖北、湖南及河南等省的新流行区。前者以卫氏肺吸虫(Paragonimus westermani)感染为主;后者以斯氏肺吸虫(Paragonimus skrjabini)感染为主。亚洲各国如朝鲜、日本及菲律宾等也有本病流行。
病因及感染途径
肺吸虫各虫种的生活史及其与宿主的关系基本相同。成虫主要寄生在人及其他哺乳动物如猫、犬、猪、虎、豹等的肺内,也可寄生于肺以外的组织或器官。卫氏肺吸虫虫体大小约为9×5×3mm,呈扁平卵圆形,具有较强的收缩运动能力。虫卵主要随痰咳出,以后在水内孵化成毛蚴。毛蚴侵入第一中间宿主淡水螺内经过胞蚴、雷蚴等发育阶段最后成为尾蚴。尾蚴进入第二中间宿主淡水石蟹或蝲蛄的体内发育成为囊蚴。人若进食含有此种囊蚴的生的或未煮熟的石蟹或蝲蛄时,囊蚴随之进入消化道,经消化液作用脱囊成为童虫。童虫的活动能力很强,加上所分泌的酶的作用,可穿过肠壁到腹腔浆膜表面匍匐游行,其中多数童虫沿肝表面向上移行,直接贯穿膈而达胸腔,进而侵入肺内并发育为成虫。少数童虫停留于腹腔内,继续发育,并穿入肝脏浅层或大网膜成为成虫。偶尔可沿纵隔内大血管根部及颈内动脉周围软组织向上移行,经破裂孔而侵入颅中凹,再经颞叶、枕叶的底部侵入脑组织。虫体侵入器官或组织后除引起该处病变外,还可以继续穿行到其他部位,引起病变。一般从囊蚴进入体内到在肺内成熟产卵,约需2~3个月。在虫在宿主体内一般可活5~6年。
病变
肺吸虫的致病作用,主要由虫体(童虫及成虫)引起。虫体在组织内游走或定居,对局部组织造成机械性损伤;虫体代谢产物等抗原物质会导致人体的免疫病理反应。由于肺吸虫卵在人体内不能发育成毛蚴,不分泌可溶性抗原,因此与血吸虫卵所致的病变不同,仅引起异物肉芽肿反应。
基本病变
(1)浆膜炎:虫体在体腔内移行和寄生时,在早期引起纤维素性或浆液纤维素性腹膜炎或胸膜炎,渗出液内可找到虫卵,具有临床诊断价值。日久后可因纤维化引起腹腔内器官间粘连、胸膜粘连甚至胸腔闭锁。
(2)组织破坏及窦道形成:虫体在组织中穿行时引起坏死及出血,形成迂迴的窟穴状病灶或窦道,其中可见虫卵,周围有轻度嗜酸性粒细胞及淋巴细胞浸润,以后可发展为纤维化。
在嗜酸性白细胞浸润的基础上,有坏死腔穴和窦道形成,虫体已移行他处
(3)虫囊肿形成:童虫或成虫在器官内定居时,最初引起组织坏死及出血,继而引起强烈的炎性反应,其中除嗜酸性粒细胞外,还有多量中性粒细胞而形成脓肿。随后脓肿周围有肉芽组织及纤维组织包绕,形成囊肿。囊内可含有虫体、虫卵及Charcot-Leyden结晶,囊内容物为棕色粘稠液体。进入囊壁内和周围组织的虫卵,可形成异物肉芽肿。由于虫体有游走习性,故可离开原囊肿,在其附近继续破坏组织,形成新囊肿。囊肿间常以窦道互相沟通,形成多房性囊肿。囊肿内成虫如迁移或死亡、溶解后,囊内容物可被逐渐吸收,囊肿为肉芽组织所充填,最后形成瘢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