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揭秘药师管理新变革:外配处方统一管理!
时间:2024-12-12 15:50:25
随着医疗健康领域改革的深入发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成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关键环节。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健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局)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监局)联合强调,药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其职责在于确保药物治疗的安全性与有效性,而外配处方的管理也需纳入医院统一的药事管理体系中,以规范流程、防范风险。
药师定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角色强化
明确药师的专业身份至关重要。在医疗机构内部,药师不仅是药品发放的执行者,更是药物治疗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专业顾问。他们凭借深厚的医药知识背景,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药物选择适宜、剂量准确、用法合理,从而避免潜在的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此外,药师还承担着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药物、解答药物相关疑问的任务,是连接医患之间的重要桥梁。
外配处方管理:统一纳入的必要性
外配处方,即患者在医疗机构外获取的药品处方,近年来因其便捷性受到一部分患者的青睐。然而,这一现象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何保证外配处方的合理性与安全性?鉴于此,将外配处方统一纳入医院药事管理体系显得尤为迫切。这不仅有助于实现对外配处方的统一标准、统一审核,还能有效监控和管理药品流通过程,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用药错误或滥用情况发生。同时,通过建立外配处方药物管理目录并动态调整,可以更科学地控制药品库存,避免资源浪费,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医保执业药师:新角色的出现与规范
在医疗保障体系中,“医保执业药师”的概念应运而生。这类药师不仅需要具备传统意义上的药学专业技能,还需熟悉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能够为参保人员提供符合医保政策的购药咨询和服务。例如,泰兴市出台的《泰兴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管理办法(试行)》就明确了“医保执业药师”的职责范围,要求他们在提供服务时严格遵守医疗保障部门的规定,核验处方的真实性与合规性,引导参保人员合理选择药品,杜绝诱导消费行为。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的使用,确保每一笔支出都能真正惠及于民,同时也提高了公众对医保制度的信任度。
结语
加强药师队伍建设,明确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地位;完善外配处方管理制度,将其纳入医院药事管理范畴;引入并规范“医保执业药师”这一新兴职业角色,这些措施共同构成了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背景下推动合理用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随着各项政策的持续优化与落地实施,相信我国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水平将会得到显著提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