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十条新政!医保集采机制大变革!
时间:2024-12-17 14:29:43
近日,国家医保局与卫健委联合发布了一则重要文件《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这份文件不仅标志着我国在医疗体制改革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也为公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接下来,让我们深入解读文件中的10条硬核措施,看看它们将如何影响我们的医疗生活。
第一项措施是强化全流程管理。这意味着从药品和耗材的生产、流通到使用,每一个环节都将受到严格监管。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集采政策的每一步都能落到实处,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漏洞或滥用。
第二项措施是优化中选产品的供应保障机制。这一措施旨在确保医疗机构能够及时获得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产品,从而保障患者的治疗不受影响。
第三项措施是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协同机制。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更好地协调医保资金的使用,确保有限的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
第四项措施是加强跨部门监督执法联动工作。这不仅包括卫生健康部门和医保局的合作,还涉及到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形成了一个全方位的监督网络。
第五项措施是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这是为了维护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保护广大参保人员的权益。
第六项措施是推动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通过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可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效率。
第七项措施是实施差异化支付政策。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疾病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支付策略,以实现更加精准的资金分配。
第八项措施是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于积极参与集采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医疗机构和个人给予奖励;反之,则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第九项措施是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通过提升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第十项措施是鼓励社会监督。公众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对医疗行为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这10条硬核措施的实施,无疑将对我国的医疗体系产生深远的影响。首先,它们有助于降低药品和耗材的价格,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其次,通过加强监管和执法,可以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最后,这些措施还能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整体的服务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这些措施都很重要,但并不意味着“一刀切”的做法就一定有效。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治大国若烹小鲜”,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必须考虑到实际情况的差异性。因此,在未来的操作过程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策略,确保每一项措施都能够发挥出最大的效用。
《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为我们描绘了一个更加公平、高效、可持续的医疗环境蓝图。让我们一起期待这些变化带来的积极影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