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医联体用药调整,1年1变!健康新动态揭秘
时间:2024-12-24 11:55:08
国家卫生健康委最新发布的消息显示,紧密型医联体的用药目录将迎来动态调整,以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有效性。这一调整周期不超过一年,旨在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变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情况,进行及时更新。
在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所有紧密型医联体需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医联体用药目录的制定,并建立动态优化机制。随后,各成员单位应在2025年4月30日前,依托本单位药事管理委员会(组),调整优化本单位用药目录。这一举措将确保各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更加规范、合理。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省、市级卫生健康委将按照防治慢性病规划和基层服务能力标准,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需求评估。他们将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和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的药品为重点,指导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县域内相关单位(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院等)组织制定县域用药遴选和调整规则。
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院将根据这些遴选和调整规则,统筹确定紧密型医联体(包括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用药目录。他们注重上下转诊用药需求,做好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用药种类衔接,规范扩展基层联动药品种类,切实增强慢性病、常见病患者用药可及性。
为确保紧密型医联体用药目录的规范适宜、科学合理,目录遴选时要规范遴选程序,充分论证并做好遴选记录。各成员单位应在医联体用药目录范围内制订本单位用药目录,原则上不得超出医联体用药目录范围,切实打通县乡村用药衔接渠道,保证治疗的延续性。
从2025年5月起,以县为单位明确区域内采供用报联动管理机制化措施,各紧密型医联体将建立完善内部用药联动管理机制。到2027年,全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内药品联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这一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不仅有助于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还能更好地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通过定期更新医联体用药目录,可以确保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始终符合最新的医学研究和治疗指南,从而提高治疗效果。
这一举措也将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通过对用药需求的科学评估和合理调整,可以避免药品浪费和滥用现象的发生,降低医疗成本,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这一政策将为紧密型医联体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通过动态调整用药目录,可以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满足患者的多样化用药需求。这将对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