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医务人员晋升秘籍!各省科普要求大揭秘
时间:2025-01-09 14:41:30
在医疗领域,健康科普作品的发表不仅是向公众传递医学知识的重要途径,也逐渐成为医务人员职称晋升的一个重要考核指标。随着国家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健康科普在职称评审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本文将汇总全国各省对于医务人员科普作品发表的具体要求,帮助广大医护人员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职业发展路径,有效提升职称评审的通过率。
北京、上海、广东等一线城市及经济发达地区,对医务人员的科普工作有着明确而详细的要求。例如,在北京,医务人员需要在一定级别的医学类或相关专业期刊上发表科普文章,且文章字数通常有具体规定,以确保内容的深度和专业性。上海则强调科普作品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要求作品具有较广泛的阅读量和点击量,以证明其普及效果。
江苏、湖南等省份则更注重科普作品的形式多样性和创新性。江苏省要求副高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科普专著,且本人撰写字数需达到一定标准。湖南省鼓励医务人员利用多媒体平台发布科普内容,包括音视频、应用程序等,以适应数字化时代的需求。
山东、山西、四川等地对科普作品的发表平台有较为严格的规定。这些省份通常要求医务人员在具有CN、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上发表作品,或者在官方媒体和行业报刊上刊发科普文章。这样的规定旨在保证科普作品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贵州、福建、安徽等省份虽然对科普作品的发表数量和类型没有硬性要求,但在职称评审中仍然给予一定的加分或优先权。这表明这些地区重视医务人员在普及科学知识方面的努力和贡献。
西藏、陕西等地区的职称政策文件中提到了科普作品的发表,但具体要求较为模糊,主要强调了传播范围和普及面。这可能意味着这些地区更加关注科普作品的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
吉林、云南、甘肃、新疆、辽宁、青海等地的职称政策文件则更为宽松,仅提到鼓励医务人员发表科普作品,并未说明具体的发表数量、类型等要求。这为医务人员提供了较大的自由度,可以根据个人兴趣和专长选择适合自己的科普方式。
全国各省对医务人员的科普作品发表要求各有侧重,但总体上都体现了对健康科普工作的重视。医务人员在准备职称评审材料时,应仔细研究本地区的具体政策,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和资源条件,选择合适的科普形式和平台进行创作和发表。同时,也要注重作品的质量和社会影响力,确保科普工作的有效性和广泛性。通过积极参与健康科普活动,不仅能够提升个人的专业技能和社会责任感,还能为自己的职称晋升增添有力的业绩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