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医务人员材料里绝不能出现的三个字!
时间:2025-04-29 15:05:14
在医疗领域,每一份病历、每一次诊断、每一项治疗方案的制定,都关乎着患者的生命健康与安全。医务人员作为守护健康的卫士,他们的专业素养、严谨态度以及准确的判断至关重要。而在这一系列医疗工作的背后,有三个字是绝不能出现在医务人员材料里的,那就是“想当然”。
“想当然”,这看似简单的三个字,却蕴含着巨大的风险与隐患。在医疗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仅凭主观臆断或惯性思维去处理。医学是一门复杂且严谨的科学,人体的生理机能、疾病的发生发展都有着其内在的规律和特点,容不得丝毫马虎与随意。
从病历记录方面来看,“想当然”可能导致关键信息的遗漏或错误记载。病历是患者病情的真实反映,也是后续诊断、治疗以及医疗纠纷处理的重要依据。如果医务人员在书写病历时,对患者的症状、病史等只是按照自己的想象去填写,而没有进行详细的询问、细致的检查,那么这份病历就可能失去其应有的价值。例如,对于患者既往过敏史的记录,若只是凭借印象或推测,而未实际核实,一旦在后续治疗中使用了患者过敏的药物,后果将不堪设想。
在诊断过程中,“想当然”更是要不得。疾病的表现形式千差万别,同一症状可能由多种疾病引起,不同的患者即使患有相同疾病,其具体表现也可能存在差异。医务人员需要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分析,结合各种检查结果以及患者的个体情况,才能做出准确的诊断。若仅凭经验或第一感觉就“想当然”地给出诊断,很容易出现误诊、漏诊的情况。比如,有些疾病在初期可能与其他常见疾病症状相似,若不加以仔细鉴别,就可能会延误最佳治疗时机,使病情进一步恶化。
治疗环节同样不能有“想当然”的存在。治疗方案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年龄、身体状况、病情严重程度等诸多因素。如果医务人员在没有充分了解患者具体情况的前提下,按照常规或自己以往的经验“想当然”地进行治疗,可能会使治疗达不到预期效果,甚至引发不良反应。例如,在用药剂量上,不同患者的耐受性不同,若不根据实际精准调整,可能会因剂量过大给患者带来伤害,或者因剂量不足无法有效控制病情。
“想当然”还可能影响到医务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医疗团队通常需要不同科室、不同岗位的人员共同参与患者的救治工作。如果在交接患者信息、讨论治疗方案时,有人“想当然”地表达观点或传递信息,就可能导致团队成员之间产生误解,进而影响整个治疗流程的顺畅进行。
无论是病历书写、诊断、治疗还是团队协作,医务人员都必须摒弃“想当然”的思维模式,以严谨、科学、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任务,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践行医者的初心与使命,为患者的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