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杂志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药品批零一体化政策全面实施:重构医药供应链生态

时间:2025-06-10 10:38:06

药品批零一体化政策作为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的重要举措,自2023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这一政策的核心在于打破传统药品批发与零售业务的割裂状态,允许同一市场主体同时申请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总部经营许可,通过资源整合与协同运作,重构医药供应链生态。其背后是政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的贯彻,旨在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推动行业从分散经营向集约化、专业化转型。

政策内核:批零一体化的双重价值

批零一体化的本质是“一套体系、两重资质”。企业需分别取得批发与零售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但可通过统一管理实现资源互通。例如,药品批发企业的仓储物流网络可直接服务于零售终端,减少中间周转环节,如同“将水库与水管直接连通”,既降低仓储冗余成本,又提升配送效率。某试点企业案例显示,实施一体化后库存周转率提升30%,相当于“让药品在供应链上的滞留时间缩短了三分之一”。

供应链优化:从数据整合到智能协同

政策明确要求企业建立独立的批发与零售质量管理体系,但更强调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协同。引入供应链管理系统(SCM)成为关键措施,例如构建数据可视化平台,将采购、库存、物流等环节纳入实时监控。这类似于“给供应链装上神经中枢”,企业可动态调整批发调拨与零售铺货比例,避免区域性缺货或积压。值得注意的是,政策鼓励企业共享供应商资源,批发端的规模化采购优势可转化为零售端的成本竞争力,形成“批发端议价、零售端让利”的良性循环。

行业影响:集中化与专业化的双轨推进

政策实施后,中小企业可通过加盟连锁总部实现资质升级,而大型企业则加速并购重组。这种变化如同“森林生态系统的自然选择”,促使行业向头部集中。另一方面,专业化要求体现在人员配置上:批发业务需配备大宗交易管理团队,零售端则强化药学服务能力,二者在统一标准下“各司其职又相互补位”。预计到2025年,全省药品零售连锁率将突破60%,专业化药房占比提高至35%。

挑战与应对:平衡监管与创新

尽管政策简化了审批流程,但“双体系”运行仍对企业管理能力提出考验。部分企业反映,同时满足批发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与零售GSP存在执行成本,建议采用“模块化质量管理手册”区分条款。监管部门对此回应称,将推出“批零融合检查指南”,通过负面清单明确红线,类似“交通信号灯系统”,让企业清楚知晓禁止行为与创新空间。

未来,随着人工智能与物联网技术的渗透,批零一体化可能进一步演变为“智慧医药供应链”。例如,通过区块链追溯批号流向,或利用AI预测区域用药需求,实现“批发精准投放、零售动态调价”。这一政策不仅是管理模式的变革,更是医药产业从传统流通向数字化服务跃迁的跳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