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医疗专利申报避坑指南
时间:2025-06-17 15:57:46
在医疗专利申报领域,看似简单的流程背后隐藏着诸多法律与技术交织的陷阱。一位资深从业者曾感慨:“专利布局是医疗器械企业的生命线,但稍有不慎便会深陷诉讼漩涡”。本文将结合真实案例与审查数据,揭示那些让申请人付出惨痛代价的申报误区。
权利要求书:专利保护的"边界围墙"
医疗器械专利中最常见的败笔在于权利要求范围设定失当。某药物制剂专利分析显示,2017-2019年期间平均授权率仅26.08%,其中近四成被驳回案例源于权利要求表述模糊。就像建造房屋时未明确标注地界,过于宽泛的表述(如"所有心血管治疗设备")易被认定缺乏特异性,而过度收缩(如"仅适用于某型号导管")则会让竞争对手轻易设计规避方案。正确的做法是采用"核心特征+技术效果"的递进式写法,例如某微创手术机器人专利将保护范围限定为"具有三自由度腕部结构的末端执行器",既确保排他性又留出合理拓展空间。
说明书:技术方案的"完整基因图谱"
审查实践中,约32%的医疗专利补正通知涉及说明书缺陷。药物专利领域尤其明显,物质专利若未完整公开化合物结构式与制备参数,就如同仅提供药物分子式却隐瞒关键晶型数据,后续极易被无效宣告。某知名案例中,企业因未在说明书中记载医疗器械的疲劳测试数据,导致维权时被法院认定"公开不充分"而败诉。建议采用"实施例金字塔"结构:基础层记载必要技术参数,中间层展示典型应用场景,顶层则预留改进实施例,形成立体防护网。
新颖性陷阱:藏在现有技术中的"时间炸弹"
医疗领域专利新颖性判断存在特殊复杂性。药物研发中常见的"老药新用"方案,若未在首次申请时同步提交用途专利,可能被后续研究者捷足先登。更隐蔽的风险来自非专利文献,某内窥镜改进专利因忽略三年前某学术会议的海报展示而被无效。建议建立"四维检索"机制:除常规专利数据库外,还需扫描行业会议记录、临床试验注册平台、FDA510(k)档案等非传统公开源。
数据真实性:临床证据的"双刃剑"
医疗器械发明专利审查中,62%的驳回决定涉及技术效果数据问题。常见误区包括:将动物实验数据直接推论至人体应用,或未标注统计学差异显著性。这好比用自行车碰撞测试结果来证明汽车安全性,必然遭遇审查员质疑。创新药申报更需注意,审查指南明确要求二期临床试验需包含安慰剂对照组的量化结果。某降糖药专利就因未公开受试者基线特征数据,导致创造性被否定。
法律条款误解:人道主义背后的"特殊禁区"
医疗专利领域存在独特的法律排除条款。专利法第25条明确排除"疾病诊断治疗方法"的保护,但巧妙的技术包装可打开突破口。例如,将"乳腺癌筛查流程"转化为"检测试剂盒的使用方法",或将"针灸治疗方案"撰写为"具有特定穴位定位功能的治疗仪"。需要特别注意,直接作用于人体的手术导航系统需申请医疗器械发明专利,而单纯算法模块可能因属于"智力活动规则"被排除保护。
在全球化布局时代,跨国申请中的权利要求解释差异构成另一重风险。某国内企业在美国申请的导管专利因未区分"steerable"(可操控)与"flexible"(可弯曲)的技术特征,导致维权范围缩水40%。建议采用"权利要求对照表",在PCT申请阶段即标注各司法辖区对关键术语的解释惯例。
医疗专利的本质是技术方案与法律保护的精密耦合。那些倒在新药上市前夜的研发者,往往不是败给科学技术,而是输在专利文件的细节陷阱中。掌握这些避坑法则,或许就是打开创新价值保险箱的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