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执业药师职称评定新政解读
时间:2025-07-30 11:46:06
近年来,我国药学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体系迎来重大改革,执业药师职业资格与职称衔接政策逐步落地。这一变革不仅打破了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壁垒,更为广大药学从业人员开辟了清晰的职业发展路径。本文将深入解读政策核心要点,剖析其对行业与个人的双重价值。
政策背景:从职业资格到职称的跨越
长期以来,执业药师作为药品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的核心力量,其职业资格与职称体系存在割裂。根据国家药品监督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联合规定,执业药师证书正式纳入职业资格与职称衔接范畴,明确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即视为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中级职称)。这相当于为执业药师发放了职称评定的"通行证",避免了重复考核的繁琐流程。例如,黑龙江省、河南省等地已出台配套文件,将政策细化落实。
中级职称认定的双轨路径
执业药师获取中级职称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是通过用人单位职称评定流程,二是直接认定。具体选择哪种路径,需结合地方政策差异和个人条件。值得注意的是,无论通过哪种方式,申请者均需满足学历、工作年限及继续教育等基础条件。政策设计者采用"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灵活机制,既照顾到不同学历层次人员的实际情况,又确保了职称评定的专业性。
向高级职称进军的阶梯
获得中级职称资格后,执业药师可进一步申报卫生系列药学专业高级职称(副主任/主任药师)。这一晋升通道并非简单地"熬年头",而是设立了多维度的评价标准:
学历与年限门槛:博士需2年工作经验、硕士需4年、本科需5年,大专学历者则要求15年基层工作经历加7年聘任经验。这种阶梯式设计,既尊重学历价值,也认可实践经验。
业绩成果要求:申报者需提供具有代表性的专业成果,如药学服务创新、药品质量管理改进等实际案例。这相当于用"真本事"说话,而非仅凭资历晋升。
继续教育证明:持续学习是硬指标,要求执业药师保持知识更新频率,确保专业能力与时俱进。
数据显示,高级职称考试通过率约为25%,这一比例既体现了评审的严谨性,也反映出政策对高质量药学人才的筛选标准。
政策红利的三重价值
对个人而言,这一政策如同职业发展的"加速器"。某三甲医院药剂科主任坦言:"过去执业药师要评职称需从头开始,现在直接认定中级,节省至少3-5年时间。"更重要的是,职称与薪酬待遇、岗位晋升直接挂钩,为从业人员提供了看得见的成长路径。
对用人单位来说,政策解决了药学队伍"评聘分离"的困境。某连锁药店人力资源总监表示:“职称体系明确了员工发展通道,我们的人才培养计划更有针对性了。”
从行业角度看,这一改革强化了执业药师的专业地位。以上海药师网发布的通知为例,将执业药师纳入卫生系列职称评定,实质上是认可其在医疗卫生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这就像为整个药学服务领域注入了"强心剂",有助于提升行业整体专业水平。
落地实施的注意事项
尽管政策方向明确,但在具体操作中仍需关注几个关键点:
地区差异:各省市实施细则可能存在细微差别,建议从业者密切关注当地药监局最新通知。例如,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业绩材料标准等可能存在地方特色。
材料准备:高级职称申报尤其注重业绩材料的专业性和完整性。有评审专家建议:“材料要体现个人在专业领域的独特贡献,避免泛泛而谈。”
时间节点:职称评定通常有固定申报周期,错过需再等一年。合理规划继续教育和成果积累的时间表至关重要。
未来,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执业药师职称评定政策还可能进一步优化。有专家预测,可能会增加临床药学服务能力等新型评价指标,使职称体系更贴合实际工作需求。对广大执业药师而言,这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唯有不断提升专业素养,才能在职称晋升的道路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