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杂志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中华重症医学电子杂志(网络版)征稿启事

时间:2023-08-28 11:53:37

1.jpg

中华重症医学电子杂志为中华医学会主办的中华医学会电子版系列杂志之一,国内外公开发行。本刊采用图文声像多媒体等传播形式,全方位展示重症医学领域的各项成果,重点报道重症医学领域的新理论、新观点、新成果、新进展,重视基本技术与先进经验的普及与推广。本刊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贯彻理论与实践、普及与提高、信息化与标准化相结合的办刊方针,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推陈出新的办刊理念。
  本刊设有述评、专家论坛、综述、指南与规范,并根据重症医学的特点及亚专业分布,开辟了重症神经、重症心脏、血流动力学与休克、重症感染与免疫、重症呼吸、重症营养与消化、重症肾脏、重症技术、镇痛镇静、重症研究、流行病学、教授查房、读者来信等特色栏目。本刊欢迎上述内容的文字或视频来稿。
  一、投稿要求和注意事项
  1.本刊实行网上投稿,不接受纸质投稿。请作者登录投稿。同时,作者应将论文的单位推荐信(必须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及署名争议等内容,并加盖公章)及稿件处理费寄至本刊编辑部。每篇收取稿件处理费100元,通信作者为本刊编委者免收审稿处理费。
  2. 来稿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逻辑性、实用性和可读性。要求资料真实,当报道以人为研究对象的试验时,作者应说明其稿件内容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委员会(单位、地区、国家)所制定的伦理学标准,并得到该委员会批准,是否取得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书。要求稿件的科研设计合理、统计学分析方法正确、数据可靠、论点明确、结构严谨、文字通顺。
  3. 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请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并括注基金编号。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81171565);”,并需附基金证书复印件。论文刊登后获奖者,请及时通知编辑部。
  4. 作者在接到本刊收稿回执后满3个月,未收到稿件处理通知,系该稿件仍在审理或编辑加工阶段。如欲另投他刊,请先与本刊编辑部联系,切勿一稿两投。一稿两投一经证实,将立即退稿;同时,本刊将刊登该文重复发表的声明,并在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上通报,在2年内拒绝该作者作为第一作者所撰写的论文。同时,将此事向作者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5. 来稿文责自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对决定刊用的文稿可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认可。修改稿逾1个月不返回编辑部者,视作自动撤稿。
  6. 来稿决定刊用后,由作者亲笔签署论文著作权转让协议书。专有使用权归中华医学会所有。中华医学会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网络版)和纸版等方式接受刊登的论文,未经中华医学会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
  7. 稿件刊用后,将通知作者按有关规定交纳版面费,刊印彩图者须另付彩图印制工本费。
  8. 为加强文章的科学性和真实性,作者应在文章刊出后至少1年内保留相关原始资料、试剂等,以备查询与复核。
  9. 编辑部联系方式:北京西城区东河沿街69号 中华重症医学电子杂志编辑部,邮编:100052,电话:0086-10-51322627,电子邮箱:ccm@cma.org.cn。
  二、撰稿要求
  1.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能准确反映文章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最好不设副标题,一般不用标点符号,尽量不使用缩略语。英文文题不宜超过10个实词。中、英文题含义应一致。
  2. 作者署名: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作者应是:(1)对研究的构思与设计,数据获取、分析、解释具有实质性贡献;(2)负责起草、撰写和修改文章的主体部分;(3)负责投稿前文稿的最终审核确认;(4)对该研究中所有数据的精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以上4条须同时具备。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为作者。对文章中的各主要结论,均必须至少有1位作者负责。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附外籍作者亲笔签名同意在本刊发表的书面材料。作者单位名称及邮政编码注于首页左下方。集体署名的文章于文题下列署名单位,于文末列整理者姓名,并须明确该文的主要责任者,在论文首页脚注通信作者姓名、单位、邮政编码及电子信箱地址。通讯作者一般只列1位,由投稿者确定。如需注明协作组成员,则于文末参考文献前列出协作组成员的单位及姓名。
请应列出全部作者姓名和单位,如全部作者均为同一单位、同一科室不需标注阿拉伯数字;不同工作单位的作者,在姓名右上角加注阿拉伯数字序号l,2,3,……,并在其工作单位名称之前(英文)或之后(中文)加注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
  3. 摘要:论著格式的稿件需附中、英文摘要。摘要的内容应包括研究目的、方法(包括研究的实验设计方案、对象来源、纳入和排除标准、分组方法、干预措施、观察指标)、结果(包括关键性或主要数据,统计学分析方法及统计值)和主要结论,结论要与目的、方法和结果相呼应。应写成冠以“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和“结论(Conclusions)”小标题的结构式摘要。不列图、表,不引用文献,不加评论和解释。英文摘要应包括文题、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姓每个字母大写,名首字母大写,双字名连写)、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邮政编码及国名。
中文摘要一般不超过400个汉字,英文摘要为250个实词左右。英文摘要一般与中文摘要内容相对应,但为了对外交流的需要,可以略详细。
  4. 关键词:论著需标引3~5个关键词。关键词请从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的医学主题词表(MeSH)数据库(http://www.ncbi.nlm.nih.gov/entrez/query.fcgi?db=mesh)中选取,中文关键词可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编译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未被医学主题词表收录的新的专业术语(自由词)可直接作为关键词使用,建议排在最后。中医药关键词应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编写的《中医药主题词表》中选取。英文摘要应标注与中文对应的英文关键词。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还原为全称;每个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大写,各词汇之间用“;”分隔。
  5. 计量单位:执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和单位表示符号,具体使用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一书。量的名称按GB3102.8-1193《物理化学和分子物理学的量和单位》规定执行。
  6. 数字:执行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1996.]。
  7. 图片:集中附于文后,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张图片均应有必要的图题及说明性文字置于图的下方,并在注释中标明图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图中箭头标注应有文字说明。大体标本图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病理照片要求注明特殊染色方法和高、中、低倍数。图片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采用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像素/英寸,并应经过剪切后充分显示关键部分。说明文字应简短,不应超过50个字,所有的图在文中相应部分应提及。
  8. 动态图像: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文中应标记为“动态图×”,每个文件名均应与文中的名称相符,如“动态图×”。视频资料要求图像和声音清晰稳定,剪接顺畅,保持可能获得的最高清晰度模式,视频文件采用AVI格式。
  9. 志谢:置正文后与参考文献之间。表达对参与部分研究工作、提供技术性指导和支持,但尚达不到作者资格的团体或个人的感谢,但应征得被志谢者同意。
  10. 参考文献:著录格式基本执行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排列于文后。尽量避免引用摘要作为参考文献。内部刊物、未发表资料、个人通信等请勿作为文献引用,确需引用时,可将其在正文相应处注明。所引用文献务必请作者与原文核对无误。日文汉字请按日文规定书写,勿与我国汉字及简化字混淆。同一文献作者不超过3人全部著录;超过3人只著录前3人,后依文种加表示“,等”文字。作者姓名一律姓氏在前、名字在后,外国人名采用首字母缩写形式,缩写名后不加缩写点;不同作者姓名间用“,”隔开。电子文献题名后应标注文献类型标志或文献载体标志,文献类型和电子文献载体标志代码参照GB 3469《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条参考文献均须著录起止页码。每年连续编码的期刊可不著录期号。示例如下:
 1 李惊子. 血尿//王海燕, 主编. 肾脏病学 [M]. 2版.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1996: 282-287.
 2 Halpern SD, Ubel PA, Caplan AL. Solid organ transplantation in HIV infected patients [J]. N Engl J Med, 2002, 347(4): 284-287.
 3 Jablonski S. Online multiple congenital anomaly/mental retardation (MCA/MR) syndromes [DB/OL]. Bethesda (MD): National Library of Medicine (US), 1999 (2001-11-20) [2002-12-12] http://www.nlm.nih.gov/mesh/jablonski/syndrome_titl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