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杂志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眼科学报杂志征稿启事

时间:2023-09-04 15: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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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学报创刊于1985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中山大学主办、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承办的一本国家级医学期刊(2020年10月由季 刊更改为月刊,刊号:ISSN:1000-4432; CN:44-1119/R)。由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前院长葛坚,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主任、院长刘奕志担任主编,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副主任林浩添担任执行主编。 主要报道国内外眼科领域新进展,新动态,着重报道眼科学基础研究,临床经验,以及流行病等 相关的理论知识与技术操作。 目前已被Chemical Abstract(CA)、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知网)、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万方)、中文科技期 刊数据库(维普)等国内外重要数据库收录。 

1 投稿

1.1《眼科学报》设有论著(包括临床和基础研究)、述评、综述、病例报告、会议报道、药物与临床、最新医学信息等栏目。论著、述评、综述等一般不少于5 000字,病例报告等一般不少于3 000字。论著类稿件应严格进行统计学处理,以人为研究对象时,应说明是否获得有关伦理委员会的批准, 是否取得受试对象的知情同意。会议报道与学术考察报告:特别欢迎参加国内、外眼科学术会议的学者会后撰写有关会议研讨的最新进展报道。热忱欢迎广大作者踊跃投稿。 

1.2本刊采用网上稿件采编系统,请作者登陆我刊网站进行投稿。第一次投稿需先注册,然后按提示步骤投送稿件。 本刊实行双盲审稿制,投稿时请将以下信息一并上传到稿件采编系统中:作者信息(作者姓名和单位、通信作者、通讯地址、电话、Email及基金项目等)置于单独一份Word中。文稿正文(中英文标题、关键词、摘要、正文内容、参考文献等)置于另外一份Word中。单位介绍信(注明材料真实可靠,无一稿多投和无科研机密资料泄密)和《著作权转让协议书》(列名作者均需签名)扫描件。 

1.3编辑部收到稿件后,3个月内通知作者是否录用。若超过3个月尚未收到通知,可向编辑部查询或撤稿另投他刊,但撤稿前必须通知编辑部,否则视作一稿多投。 

1.4来稿文责自负。根据《著作权法》,本刊对决定刊用的文稿可作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如不同意本刊对文稿进行删改请事先声明。修改稿请于10个工作日内返回本编辑部。如有特殊情况请事先声明。 

1.5 著作权让与条款及法律责任 

1.5.1 投稿著作所有列名作者皆同意在投稿文章经本刊刊登后,其部分著作财产权即转让给本刊,但作者仍保有著作人身权,并保有本著作未来自行集结、教学等个人使用之权利。 

1.5.2 本刊崇尚学术创新,坚决抵制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等学术不端行为,并将在初审时和稿件刊登前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如发现有学术不端现象,稿件将不予采用,并予警示。凡涉及著作权纠纷等事项,由作者负全责。 

1.6本刊被国内外多家权威数据库和文摘杂志列为固定收录刊源,或摘要转载,或全文上网,或全文进入光盘版杂志,或应用于新媒体。作者来稿时如无特别声明,即视为同意纳入这些信息服务系统,以提供信息服务,进行国内外学术交流 

2 撰稿要求

2.1 文字和术语文稿力求主题明确,层次清楚,文字精炼紧凑。名词术语以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为准,药名以国家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为准。新译名词应附外文。公认通用缩略语和本刊英文缩略语表中的缩略语可直接应用,如DNA、HBsAg、ATP、NO、CO2、IgG、PCR、ECG等。 

2.2 量和单位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方法》及GB3100~3102-1993《量和单位》的规定书写。凡原文量和 单位不是我国法定计量单位者需改用法定计量单位,或在后面用括号注明新旧单位的换算关系。凡有单位符号者应使用符号,如“天”写为“d”,“ 小时”写为“h”,“分”写为“min”,“秒”写为“s”等;国际单位制中单位名称来源于科学家姓氏时,其第一个字母应大写,如:帕(斯卡)、 焦(耳)、瓦(特)……(Pa,J,W...);单位符号一律用正体字母;选用合适的词头使量的数值处于0.1~1 000之间,分子分母不宜同时用词头,如 5 μg/mL建议改为5 mg/L。 

2.3 统计学符号按国家标准GB-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常用如下:样本大小用“n”;标本的算术平均数用_x表示(中位数仍用M);标准差用s;标准误用sx;t检验和F检验分别用英文小写“t”和英文大写“F”;卡方检验用希文小写χ2 ;相关系数用r;自由度用希文小写ν(钮);概率用 英文大写P。以上符号均用斜体 

3 综述撰写要求综述应主要参照近5年(近3年为主)发表的国内外文献,深入浅出地反映所选命题的国际水平和发展趋势。不主张以1篇国外文献为蓝本,再在其中添加部分内容。综述由中英文文题、中英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等组成。 

4 论著撰写要求

论著一般包括中英文文题、中英文署名(另附)、中英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等部分。论著正文一般包括引言、材料与方法、结果、 讨论4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