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杂志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实用新型专利会被检索吗?

时间:2023-12-28 09:51:24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是否会被检索这一问题,具体情况取决于专利的申请阶段和专利局的政策。

在受理阶段,专利局通常只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要求,而不深入审查文件内容。这一阶段主要是对专利申请进行初步的形式审查,以确保其满足基本的申请要求。只有当专利申请被正式受理,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后,申请才会进入初步审查程序。

在初步审查阶段,专利局会对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在这一阶段,如果专利申请与已有的技术或先前的专利存在冲突或重复,可能会被驳回。此外,为了确保专利的质量和保护的有效性,现在实用新型专利在申请时通常需要进行检索,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专利法的要求。

因此,实用新型专利在申请时和申请后都有可能被检索。检索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同时避免与已有的技术或专利产生冲突。通过检索,申请人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专利在相关领域中的地位和保护范围,从而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下面我们还为大家普及一下实用新型专利相关方面的知识是,希望大家对实用新型专利有一个清晰明确的了解。

1.实用新型专利定义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结合实用性可操作性对产品技术方案而进行的保护。与发明专利相比,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含量更低,但却高度符合市场需求。

2.实用新型专利的检索

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之前,必须进行专利检索,确保申请人的技术方案是特色鲜明的,而且未被他人掌握。

实用新型专利的检索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专利检索系统、专利机构、专利代理机构等途径获取专利信息。

3.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新颖性:申请人的技术方案必须与现有技术有所不同,不能在公开的文献中被发现。

(2)创造性:技术方案必须有发明的“创造性”,即难以被一般技术人员直接想到。

(3)实用性:技术方案必须是实际可行的,并具有一定的实用效果。

4.实用新型专利的备案

备案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经过专利审查后,决定将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予以备案。

备案成功后,申请人将会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并且可以合法地对专利技术进行经营和营销。

5.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区别

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其是否具有“发明性”和“创造性”。发明性是指新技术是否与已有的技术方案无法达成相同效果,而创造性则是指该技术方案是否有独立思考的特点。

实用新型专利相对于发明专利技术门槛更低,容易获得,也更容易进行经营和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