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影响因子和被引频次对学术评价有哪些影响?
时间:2024-11-19 14:59:25
影响因子和被引频次是学术评价中常用的两个指标,对学术评价有着多方面的影响:
积极影响
衡量学术质量与影响力:影响因子反映了期刊的平均引用次数,通常来说,高影响因子的期刊在其所属领域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所发表的论文质量也更受认可。被引频次则直接体现了论文被其他学者关注和引用的情况,较高的被引频次意味着该论文在学术界产生了较大的反响,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影响力,对推动学科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助力学者声誉与地位提升:在高影响因子期刊上发表论文或拥有较高被引频次的学者,往往会在学术界获得更高的声誉和地位。这有助于他们在学术交流、合作研究、项目申请、职称评定等方面获得更多的机会和优势,进一步推动其学术事业的发展。
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高影响因子期刊和被引频次高的论文更容易吸引其他学者的关注,从而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学者们可以通过阅读和引用这些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了解学科前沿动态,激发新的研究思路和方向,推动学术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创新。
评估学术机构和科研项目绩效:影响因子和被引频次也常被用于评估学术机构和科研项目的绩效。学术机构的整体科研水平和影响力可以通过其教师和研究人员在高影响因子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数量以及论文的被引频次来体现;科研项目的成果质量和影响力也可以通过相关论文的发表情况和被引情况来衡量,为科研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科研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消极影响
学科差异导致评价不公:不同学科的研究特点和引用习惯存在差异,一些学科的研究成果可能更容易被引用,导致其影响因子和被引频次相对较高,而另一些学科则可能相反。
引发片面追求数量的不良导向:对影响因子和被引频次的过度关注,可能导致一些学者为了追求高指标而片面追求论文数量,忽视了研究的质量和深度。他们可能会选择一些容易发表但质量不高的期刊,或者通过不正当手段提高论文的被引频次,如自我引用、互相引用等,从而扭曲了学术评价的真实性和客观性,破坏了学术生态环境。
无法全面反映学术贡献:影响因子和被引频次只是从引用的角度来评价学术成果,不能完全反映论文的创新性、实用性、研究方法的科学性等其他重要方面的学术贡献。有些具有重大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可能需要时间来被学术界广泛认知和引用,其影响因子和被引频次在短期内可能并不高,但从长远来看,却对学科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因此,仅依靠这两个指标来评价学术成果是不够全面和准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