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杂志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如何加强对医生评职称过程中专家评审行为的监督?

时间:2024-12-03 17:27:10

加强对医生评职称过程中专家评审行为的监督,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制度建设与执行

遇到与参评医生存在亲属关系、师生关系、合作关系等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时,必须主动申请回避,以防止利益冲突影响评审结果。

落实保密制度:严禁评审专家私自泄露评审过程中的任何信息,包括参评医生的个人资料、评审讨论内容及结果等,确保评审过程的保密性和公正性。

评审过程监督


材料审核监督:检查评审专家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要求,对参评医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细致、客观的审核,防止出现材料审核不严、标准把握不一致等问题。

现场评审监督:对于需要现场评审的环节,如论文答辩、病例分析等,安排专人对评审现场进行监督,确保评审专家的提问、评分等行为符合规范,不存在故意刁难或偏袒参评医生的情况 。

投票计分监督:监督评审专家在投票、计分等环节的操作是否公正、透明,是否存在违规操纵投票结果或计分错误等问题,保证评审结果能够真实反映参评医生的实际水平。

信息公开与反馈


评审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或医院内部公开评审专家的基本信息、评审标准、评审流程、评审时间安排等,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公众的监督。

结果公示与解释: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专家评审意见和得分情况,允许参评医生查询和了解自己的评审结果及相关反馈信息。若参评医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应提供畅通的申诉渠道,并要求评审专家对申诉进行认真、公正的复核和解释。

专家考核与问责


建立专家考核机制:对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评审的准确性、公正性、效率性以及对评审标准的把握程度等。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专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专家取消其评审资格。

严肃追究违规责任:一旦发现评审专家存在违规行为,如接受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包括取消评审专家资格、通报批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等,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外部监督引入


行业协会监督:充分发挥医学行业协会等专业组织的作用,对医生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评审专家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确保评审工作符合行业标准和专业要求。

社会监督:设立专门的举报邮箱、电话或在线举报平台,鼓励医生、患者及其他社会公众对评审专家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和监督。对接到的举报信息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