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揭秘!事业单位医生职称设置新规则
时间:2024-12-05 16:47:19
在事业单位中,医生的职称职数设置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因素的复杂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医生个人的职业发展,也直接影响到医院的整体运营和医疗服务质量。下面将详细探讨事业单位中医生职称职数的设置依据、影响因素以及当职数满了后的应对策略。
一、职称职数的设定
事业单位中的职称职数是由人社局和编办共同设定的,其数量取决于单位级别和专技岗位的数量。具体来说,职称职数包括初级职称、中级职称、副高级职称和正高级职称。这些职数的分配是根据全国总体控制目标来设定的,即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结构比例为1:3:6。
二、职称职数的影响因素
单位级别:单位的行政级别越高,高级职称职数的比例会相应倾斜。例如,省属事业单位的高级职称比例通常会比市属或县属单位更高。
专技岗位数量:专技岗的人数是决定职数基数的关键因素。如果一个单位的专技岗位较多,相应的各级职称职数也会增加。
重点领域倾斜:在高校、科研单位等重点领域,高级职称的比例较高,这意味着这些领域的医生更容易获得高级职称。
地方政策调整: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职称职数进行适当调整。例如,某些地区可能会增加或减少某些级别的职称职数,以适应当地的发展需求。
三、职数满后的应对策略
等待空缺:如果职数已满,通常需要等待占用职数的人员退休或调动后才能空出岗位。这种方式虽然被动,但对于大多数医生来说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内部调剂:在某些情况下,单位可以在总比例范围内适当调剂名额,报人社部门审批同意即可。例如,可以适当削减高级职称岗位,增加中级或初级职称岗位。但这种方式可能会影响到其他医生的晋升机会,因此需要谨慎处理。
转管理岗:对于一些无法通过职称晋升的医生来说,可以考虑转向管理岗位。但这同样意味着放弃专业技术岗位上的职业发展。
争取外部机会:如果条件允许,医生可以寻找其他有名额的事业单位进行调动,直接聘任到岗。然而,这种方式需要一定的人脉和机遇。
事业单位中医生职称职数的设置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因素的复杂问题。医生们应该了解职称职数的设定依据和影响因素,以便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职业发展道路。同时,在面对职数满的情况时,也应该积极寻找解决方案,如等待空缺、内部调剂或转向管理岗等。只有这样,才能在事业单位的体制内实现更好的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