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杂志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药店新规解读:1月1日起,购药需知!

时间:2025-01-03 14:06:03

从新年的钟声中,我们听到了变革的脚步。随着2024年1月的到来,中国药品零售行业迎来了一系列新规的实施,这些变化不仅关乎药店的日常运营,更触及到每一位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今天,就让我们一同走进这些新规的世界,探寻它们的深远意义。

在这波新规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省内个人账户共济”政策。这一政策的出台,意味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将得到前所未有的拓宽。在以往,个人账户的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自己的医疗费用,而如今,这一账户可以惠及更多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甚至兄弟姐妹和祖孙辈。这样的调整,不仅增强了家庭内部的医疗保障功能,也体现了社会对于家庭价值的重视和对亲情的温暖关怀。

新规还涉及到了药品经营的多个方面。例如,对于血液制品和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的经营,药店需要具备相应的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信息化追溯能力。这无疑提高了药品经营的门槛,要求药店在技术和管理上都要有所提升。同时,这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一种保护,确保他们能够使用到安全有效的药品。

在药品批发领域,新规同样带来了变化。药品批发企业在重新审查发证时,需要达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这不仅要求企业在设施设备上进行升级,更需要通过资源整合等方式逐步达到现代物流条件。这对于提升整个行业的物流水平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而在药品零售环节,新规也做出了细致的规定。比如,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罂粟壳中药饮片时,需要在经营范围中单独标注。这一规定有助于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管理,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

除了上述内容,新规还涵盖了地区性药材管理、自助售药机的要求、药品经营监管等多个方面。这些规定的出台,都是为了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保障公众用药的安全和有效。

在探讨这些新规的意义时,我们不得不提到它们对于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的作用。通过提高药品经营的标准和门槛,新规有助于筛选出那些真正有能力、有责任心的企业,从而提升整个行业的水平。同时,新规也鼓励了技术创新和服务升级,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多元化、高质量的服务。

当然,新规的实施也给药店带来了挑战。面对更高的要求,药店需要不断学习和适应,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这对于一些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的药店来说,无疑是一次考验。但正如那句老话所说:“适者生存”,只有不断进步,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在此背景下,我们也期待政府能够提供更多的支持和指导,帮助药店顺利过渡到新的发展阶段。比如,可以通过举办培训班、提供政策解读等方式,帮助药店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新规。同时,也可以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鼓励药店在提升服务质量、创新经营模式等方面做出努力。

1月1日起实施的这批药店新规,是中国医药行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们不仅为消费者带来了更多的保障和便利,也为药店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参与者,也是见证者。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个行业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