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定点药店禁此类处方!医保新规揭秘
时间:2025-05-12 11:46:05
医保局近期发布重磅通知,明确要求定点药店全面禁止特定类型的处方。这一举措不仅关乎医疗保障体系的规范运行,更涉及广大民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
在医疗领域,处方的开具与使用有着严格的规范和流程。医保局此次针对定点药店做出的禁令,是基于对过往一些问题的深入调查和严肃考量。这些被禁止的处方往往存在诸多乱象,比如不合理用药、超量开药以及虚假处方等。不合理用药可能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健康风险,超量开药容易造成药品浪费,而虚假处方更是对医保基金的严重侵蚀。
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在临床中时有出现,部分医生可能由于专业知识不足或受利益驱动,为患者开具了不符合病情实际需求的药品。患者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服用这些药物,不仅无法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还可能引发药物不良反应。例如,有些抗生素的滥用,导致细菌耐药性增强,使得后续治疗难度加大。对于定点药店而言,若对这类不合理处方予以调配,无疑是对患者健康的不负责任。
超量开药的现象也不容忽视。一些患者为了图方便或出于囤药心理,要求医生多开药,而部分医生未能严格把控,开出超量的处方。大量药品堆积在患者家中,不仅容易造成过期浪费,还可能在药品管理不善的情况下引发安全问题,如被儿童误服等。定点药店若对超量处方来者不拒,就会助长这种不良风气,加剧药品的不合理流通。
虚假处方则是更为恶劣的行为。某些不法分子为了骗取医保基金,通过虚构病情、伪造处方等手段,在定点药店套取药品。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使得真正需要医保救助的患者得不到充分的保障,医保基金也面临着巨大的流失风险。
医保局要求定点药店全面禁止此类处方,具有重大意义。从患者角度看,这能有效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规范的处方管理确保患者能够获得准确、合理、安全的药物治疗,减少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同时,也能引导患者树立正确的用药观念,避免盲目囤药和不合理用药。
对于医保基金来说,这一禁令是一道重要的防线。它可以有效遏制骗保行为,确保医保基金能够合理、公正地分配和使用,让医保制度真正惠及有需要的人群。医保基金是有限的公共资源,必须用到刀刃上,而杜绝虚假处方和不合理用药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步骤。
定点药店在这一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药店作为药品供应的关键环节,要严格遵守医保局的规定,加强处方审核力度。配备专业的药师或医务人员,对每一张处方进行细致甄别,确保其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同时,药店也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对违规处方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这一规定也需要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和有力监管。医保局要加强对定点药店的巡查和检查,建立严格的处罚机制,对违规药店予以严惩,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卫生部门也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处方开具行为,从源头上减少问题处方的产生。
医保局要求定点药店全面禁止特定类型处方的举措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它有助于完善医疗保障体系,规范医药行业秩序,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在未来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确保这一政策能够落到实处,为民众的健康和医疗保障事业筑牢坚实的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