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医学评审:学术竞争与利益博弈的无声战场
时间:2025-06-05 16:55:38
在医学领域,医学评审政策犹如一场没有硝烟的学术战争,其背后隐藏着复杂的学术竞争和利益博弈,深刻影响着医疗行业的方方面面。
一、利益主体的多元诉求
医学评审涉及多个利益主体,各主体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医疗机构希望在评审中获得良好评价,提升自身声誉和竞争力,吸引更多患者和资源。药企则期望其研发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能够顺利通过审批,进入市场获取利润,同时在评审过程中维护自身技术优势和商业机密。政府机构致力于保障公众健康,确保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医疗质量的提升,通过评审政策引导行业发展方向。学术团体关注学术成果的认可和学术交流的规范,希望评审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学术价值。患者组织则强调患者利益,要求评审充分考虑药品和医疗服务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及性。
二、学术竞争的激烈舞台
医学评审是学术竞争的重要舞台。在学术论文评审中,学者们竞相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争夺学术荣誉和科研资源。一篇高质量的论文发表在权威期刊上,不仅能为作者带来声誉和职业发展机会,还能提升其所在机构和团队的学术地位。医疗政策评审同样充满竞争,不同地区和部门之间为了争取政策支持和资源倾斜,会积极提出自己的方案和观点,力图在政策制定中发挥更大影响力。药品审批更是药企之间的激烈角逐,谁能率先研发出安全有效的新药并通过审批,谁就能在市场中占据先机,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
三、政策博弈的复杂局面
医学评审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着复杂的博弈关系。政府部门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平衡公共健康与行业发展的关系。例如,在药品价格谈判中,政府、药企、医保机构和患者都是参与者,各自追求不同的利益。政府希望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同时鼓励药企创新;药企则要在保证利润的前提下,争取药品纳入医保目录,扩大市场份额;医保机构需要控制医保基金支出,确保医疗保障的可持续性;患者则期望能够用上便宜、有效的药品。这种多方博弈使得政策制定过程充满挑战,需要通过科学的决策机制和广泛的协商来达成共识。
四、利益冲突的潜在危机
利益冲突是医学评审中不可忽视的问题。部门利益的存在可能导致政策偏离公共利益导向。一些行政部门可能为了局部利益,在评审过程中设置障碍或偏袒某些利益团体,影响评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此外,学术共同体内部也可能出现利益冲突,例如专家评审团成员可能与被评审对象存在利益关联,影响评审结果的可信度。患者组织在维护患者利益时,也可能与其他利益主体产生矛盾,需要通过合理的机制来协调各方利益。
五、对医疗行业的深远影响
医学评审政策及其背后的学术竞争和利益博弈对医疗行业产生着深远影响。合理的评审政策能够激励医疗机构提高医疗质量,推动药企加大研发投入,促进学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然而,不当的评审机制可能导致资源浪费、创新受阻和市场垄断等问题。例如,过于严格的药品审批标准可能阻碍一些有潜力的创新药物上市,而宽松的评审则可能使低质量药品流入市场,危害患者健康。因此,完善医学评审政策,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于保障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医学评审政策背后的学术竞争和利益博弈是一场复杂而持久的战斗。只有充分认识到各利益主体的诉求,平衡好各方利益,加强监管和协调,才能确保医学评审的公正、客观和有效,为医疗行业的发展和公众健康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