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杂志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组织开展2022年度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进展监测工作

时间:2023-04-14 08:46:5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医保局、中医药局:

 

  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试行)》(国卫办基层发〔2020〕12号)。2021年、2022年分别组织开展了上年度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建设进展监测工作,并形成监测分析报告反馈至各地,收到良好效果。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试点地区建设工作进展和成效,现就开展2022年度县域医共体建设进展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做好2022年度数据填报工作

 

  (一)填报对象。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县(市、区),鼓励非国家试点县积极填报。

 

  (二)填报内容。填报数据主要依据《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试行)》有关内容。

 

  (三)填报方式。各试点县通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绩效评价监测系统”在线填报相关数据及佐证资料,访问地址为http://203.192.7.130:8092。

 

  (四)填报时间。2022年度数据填报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4月20日,地(市)级和省(区、市)级相关部门审核、反馈、修正时间为4月21日至29日,监测系统填报将在4月30日关闭。5月1日起监测系统持续开放。

 

  有关说明

 

  (一)关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评判标准。

 

  县域医共体建设是否“紧密”,主要依据责任共同体、管理共同体、服务共同体、利益共同体4个维度11项评判标准的评价结果,具体标准为:1.所有11项评判标准均达到B及以上;2.至少8项评判标准达到A;3.每个维度至少有1项评判标准达到A,且“医共体决策权限”达到A。三者全部满足才能判定达到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标准。自评尚未达到“紧密”标准的试点县,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二)关于县域医共体建设监测指标体系有关指标。

 

  1.指标3“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数据来源改为卫生健康统计年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街道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包括综合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和专科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

 

  2.指标4“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门急诊占比”,计算方法调整为“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门急诊占比(%)=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门急诊人次/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总人次×100%”。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门急诊人次指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使用中药和中医非药物疗法的门急诊人次。

 

  3.指标6“慢病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率(%)”,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相关工作指标为依据,计算方法调整为“慢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数/年内已管理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人数×100%”。

 

  做好质量控制

 

  (一)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各地卫生健康、医保、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畅通数据获取渠道,确保填报工作顺利进行。试点县医共体管委会、医共体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数据填报工作,在精准把握指标内涵基础上统计数据和上传材料。省级卫生健康委要加强数据质量控制,确保填报数据准确、完整、真实、及时。

 

  监测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具体承担,为加强指导,将于近期开展线上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地在填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二)加强结果应用与反馈。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将组织医疗、医保等相关专家分析监测数据,形成监测报告,并以适当形式反馈各省(区、市)。如有县域医共体建设和数据监测方面的意见建议,可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