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职称评审中的盖章细节:业绩材料与表格的规范操作指南
时间:2024-03-12 16:01:38
职称评审是每位职场人士晋升的重要关卡,其中最为关键且繁琐的一环莫过于评审材料的准备。这些材料不仅涉及个人的业绩、成果,更与单位的盖章问题紧密相连。盖章,看似简单的一个动作,却引发了众多申报者的疑惑:需要盖哪些章?在哪里盖章?如何盖章才符合规范?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详细探讨职称评审中的盖章事宜。
首先,我们来看职称业绩材料的盖章问题。申报者在提交业绩材料时,必须确保这些材料已经得到了所在单位的盖章确认。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单位的公章,部门章印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公章作为公司最具法律效益的象征,能够证明你在该公司参与的项目及各种合同的真实性。因此,有公章的业绩材料才更具说服力。需要强调的是,业绩材料是在哪个公司产生的,就应该由哪个公司单位盖章,不能随意更换或替代。此外,根据规定,业绩材料的每一页最好都盖上公章,以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当然,如果单位盖章流程较为繁琐,也可以选择只在重要模块上盖章,如合同、验收、方案等关键部分。
接下来,我们谈谈各种表格的盖章问题。在申报职称时,需要提交三份重要的表格:申报表、简介表和考核表。这些表格的盖章相对简单,只需根据表单上的提示,在指定的位置盖上公章即可。不过,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那就是表格中的签字部分必须手写签名,而不能使用电子签名。此外,填写时间也是一个容易忽视的细节,务必按照实际情况准确填写。
在准备职称评审业绩材料时,还需要特别注意材料的真实性。申报者提供的从业经历、项目经历等必须与实际项目的进行时间一一对应,包括项目名称等基本信息也绝不能出现错误,否则将严重影响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同时,材料中应明确体现申报者在项目中所担任的岗位、取得的成绩以及发挥的作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申报者可以作为项目的负责人或参与者来展示自己的业绩,并不一定要担任负责人角色。另外,相关负责人的签字和项目所属公司的盖章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最后,在提交评审材料时,所有《业绩、成果材料》的评审表都需要打印出来并认真填写。核对人签名、单位盖章以及核对时间等信息都必须齐全。如果提交的是复印件,还需要由工作单位进行核对并盖章确认。如果缺少相关证明材料,应在封面显眼处注明“此目录下无材料”或“无”,以避免因材料不齐全而影响评审结果。
综上所述,职称评审中的盖章问题虽然看似简单,但却关乎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因此,在准备评审材料时,我们必须认真对待每一个盖章细节,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顺利通过职称评审这一重要关卡,迎来职业生涯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