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杂志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恶性青光眼

时间:2024-12-11 16:47:40

概述

恶性青光眼(malignant glaucoma)又称睫状环阻滞性闭角青光眼(ciliary block glaucoma)。

治疗措施

对恶性青光眼应及早采取紧急措施,减低眼球后部的压力,打破睫状环阻滞,与此同时必须采取包括高渗剂、碳酸酐酶抑制剂及睫状肌麻痹剂并应辅以皮质类固醇药物的药物治疗,以减轻炎症反应及睫状体水肿。常用药水有:1%阿托品及10%新富林溶液或0.5%托品酰胺,每日数次交替点眼,瞳也扩大可使睫状体后移,若药物治疗后前房形成、眼压正常,则可逐次减去各种用药,先停药高剂,再停碳酸酐酶抑制剂,而睫状肌麻痹剂应持续一个较长的时间,如果药物治疗4~5天后无效时,可改变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包括:玻璃体穿刺放液及前房充气,如无效则采取晶体摘除或玻璃体切割术在睫状环阻滞缓解后,若眼压仍高,则可口服醋氮酰胺及点噻吗心安等。

病因学

1.内因:解剖及生理方面的因素。

⑴解剖结构上正常范围内的变异和遗传上的缺陷:如小眼球、小角膜、远视眼、浅前房、高褶红膜末卷,使其前房浅房角窄,导致房水排出障碍。

⑵生理性改变:瞳孔阻滞,前房浅房角窄,瞳孔中度散大是其重要条件。加上年龄的增长,晶体随年龄而增长,逐步紧贴瞳孔缘,使虹膜与晶体之间形成瞳孔阻滞,致后房压力高于前房压力,加上角膜巩膜弹性减弱,对压力骤增无代偿能力,因而推周边虹膜向前,虹膜膨隆闭塞房角,致眼压增高。

2.外因

⑴情绪激素:中枢神经功能紊乱,大脑皮质兴奋抑制失调,间脑眼压调节中枢障碍。血管运动神经紊乱使色素膜充血、水肿,交感神经兴奋使瞳孔散大,均可使虹膜根部拥向周连,阻塞房角。

⑵点散瞳冻结,暗室试验或看电影、电视时间过长使瞳孔散大,房角受阻而导致眼内压增高。

发病机理

手术时由于房水突然大量流出,高眼压骤然下降,使原来高眼压状态下引起水肿的玻璃体突然膨胀冲击晶状体,悬韧带断裂,有时术中损伤了悬韧带,加上悬韧带本身较脆易断,使晶状体前移,导致瞳孔阻滞,堵塞了房角或手术滤过道。

缩瞳剂诱发的原因是引起睫状肌收缩发睫状环阻滞,晶体悬韧带松弛,睫状体与晶体赤道部粘连,房水潴留的晶体后面,晶体及虹膜均向前移动,虹膜出现高度膨隆,前房普遍变浅房水排出受阻,此时只能向后方导流。导致玻璃体脱离前移(房水聚职在玻璃体后),这样使晶体更向前推,前房更浅,房角重新关闭形成恶性循环,故呈睫状环阻滞性闭角青光眼。

临床表现

恶性青光眼是一类诊断困难,眼压不易控制的顽固性青光眼。一般认为是抗青光眼术后一种严重并发症,其特点是术后眼压升高,晶体虹膜隔向前移,使全部前房明显变浅,甚或消失。典型病例常于术后数小时,数日以至数月发生。但个别病例并没有施行抗青光眼手术而系局部滴用缩瞳剂后引起眼压升高或者外伤、葡萄膜炎后发生本症。这些都是透明因素而致睫状肌收缩,睫状环阻滞。

本症只发生于闭角青光眼,特别是施行手术时,眼压虽低,但房角仍闭塞者,常双眼发病,即一眼发生恶性青光眼后,另一眼因缩瞳剂点眼,即有发生恶性青光眼的可能。若一眼施行预防性虹膜周边切除,不仅不能防止恶性青光眼的发生,而且有诱发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