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中国古代文学之唐诗
时间:2023-07-05 11:17:50
一、 唐诗创作的新潮流——诗序合一
“诗序合一”是指人们在进行诗歌创作时,有意识地在诗歌前附上一篇序文。这是一种在《诗经》《楚辞》甚至乐府时代都不曾有过的新型诗体。这种诗前的序文,不仅拓展了诗歌的形式领域,使诗歌所表现的内容更为丰富、更贴近现实,开创了诗歌创作的新格局,同时也体现了诗人们审美品位的提高与对美的形式追求的创新意识。
在唐代,最早涉足这种创作手法诗歌的诗人是唐太宗李世民,虽然作品只有一篇《帝京篇十首并序》,但在形式上骈散相兼,气势高昂,反映出唐太宗作为一个政治家对文学艺术的重视,这种诗和序的结合,鲜明地反映了李世民为一代创业君主的文学观点、生活内容和思想感情。在唐太宗之后,武则天、唐德宗、南唐后主李煜等,亦创作了此类作品。
初唐时间,被称为“唐代诗歌革新运动旗手”的诗人陈子昂,堪称为大家。这不仅因为他集中收录的作品多,还在于他的创作独树一帜。如《与东方左史虬修竹篇并序》,被公认为诗歌理论的一个纲领。
与初唐相比,盛唐时期更是群芳争艳,蔚为壮观。如我们所熟悉的高适、岑参、王维、李白、杜甫等。其中,高适的《燕歌行》,王维的《辋川集并序》,杜甫特意以序为标准创作的《假山》,都表明了诗序合一的创作在盛唐诗坛上的繁荣景象。
二、 唐诗的制题艺术——别具匠心
在中国文学史上,任何一种形式的作品都是由题目与正文两部分组成,因此,题目便自然成为作品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部分。一个时代有着一个时代的文学特点,而一个时代文学作品的题目,在制题上也显示着其自身的特点与艺术的规律。
唐代诗人在对诗题的创作上可用16字进行概括,即方法多种,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千姿百态。这16个字,可以说既是唐代诗人们创造力的一种独特体现,又是使唐诗成为巅峰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般来说,唐代的诗题大概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即“正格”与“非正格”。“正格”是指诗题简洁明了,直切内容,读者一看便知其意,如王勃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州》、杜甫的《登岳阳楼》。“非正格”是指前人所无或唐人在“正格”的基础上进行变化的一种诗题,其题或切内容,或与内容无关,如李商隐的《无题》。
诗歌史上,最早有“首句标其目”,自行去诗歌首二字为题,如王昌龄的《初月》、李白的《西施》、李商隐的《锦瑟》等。后又有以三四字为题,如李商隐的《晓起》、张籍的《患眼》。如此这些可谓林林总总,不一而足,这种制题法虽然建立在“首句标其目”的基础上,但较之旧有的方法更为新颖。
唐代诗人表现在诗歌制题上的另一种艺术形式,就是着意于乐府古题的变革与创新。我们以李白的此类诗歌为例,对其表现在制题上的艺术作一具体分析,以展现出这一类制题的特点及成就。
1、 袭用乐府古题而内容一仍其旧。如《阳春歌》、《荆州歌》。
2、 题目不变而内容全新。如《丁都护歌》。
3、 诗题和内容与乐府诗全不相关。如《襄阳歌》、《怀仙歌》。
4、 在送人之作中冠“歌”于题前。如《白雪歌送刘十六归山》。
单就制题形式而言,李白集中的“歌”题诗是显然突破了乐府古题,从而成为一种激荡、意义全新的浩歌。 在唐代诗人林林总总的制题艺术中,还有一种“标体于题”的制题法,这种方法是指诗人制题时,将诗歌的体裁、句式乃至篇幅等都在诗题中明确标出。这种制题可以在创作前,对所咏之物进行结构布局,会有一个合理的安排。
三、 唐代诗人的审美雅好——清词丽句
唐代诗人中的“清词丽句”,既是一个审美概念,又属于诗学的范畴。“清词丽句”是“一种艺术特征,一种审美境界,一种诗歌风格” 。实际上,就是唐代诗人通过不断艺术实践而对其进行总结出的一种审美结果,而孟浩然、杜甫、韦庄则很好地将艺术实践和理性思考结合起来。
最早,杜甫的《戏为六绝句》其五之“清丽词句必为邻”将清词和丽句结合起来。而正因为孟浩然的诗歌具有“清”的特点,所以在评价孟浩然的'诗歌时,多以“清”称誉。如李白《赠孟浩然》一诗中的“徒此挹清芬”,便足以说明。然而,除了“清”之外,孟浩然诗还具有“丽”的一面,但历代的诗论家都不多关注,只有胡应麟在《诗薮·内编》卷四中指出:“孟诗淡而不幽,时杂流丽。”孟浩然于诗歌创作中对“清”和“丽”的不断艺术实践,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清”“丽”之风,在唐诗史上不仅是独树一帜的,也属于一种创举。
尽管孟浩然独树一帜,但他却不曾着眼于理论的角度对其进行总结与归纳。将“清”和“丽”合二为一并正式提出“清丽词句”这一诗学概念的是具有“反潮流精神”的“诗圣”杜甫。杜甫的“清丽词句”一提出,便为时人和后人接受,因此,以其作为一种诗学法门并进行艺术实践者成为一时的风气,如大历诗坛的“清”诗创作。
四、 李唐山水的另一道风景——禅林兰若
历史上的李唐王朝,既是一个诗歌的国度,又是一个崇信佛教的国度,诗歌与佛教的相互融合、渗透,便构成了在唐诗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佛教诗。说其重要,是因为唐代佛教诗的数量之多乃数以千计,而佛境风物诗,则大约占其总数比例的三分之二。
佛境风物诗的关键虽然在“佛境”二字,但诗中之“佛境”则因佛教的传入中土而导致。以初唐诗坛为例,这一时期为各种文学史著所必论及的诗人,如王勃、卢照邻、杨炯、陈子昂等,都创作过数量不等的佛境风物诗。如卢照邻的《石镜寺》,采用以动衬静的手法,使佛寺的夜晚比白天更显幽寂。
在经历了安史战乱后的李唐王朝,于唐敬宗时期,虽然曾一度“毁佛”于当时,但人们对于佛教的崇信却并没有因此而收敛,反而是日渐增强。作为诗人的韩愈,则是这一时期崇佛的特殊代表。众所周知,韩愈是位反佛者,但却又与一些僧人打得火热,如《题秀禅师房》。不仅如此,韩愈还创作了《游青龙寺》、《游西林寺》等具有“佛经风物”特征的诗。韩愈这种既反佛又亲佛的行为,以及热衷于佛教诗创作的举措,对于中唐诗坛佛境风物诗的创作具有不可低估的影响。
晚唐社会是一个战争频发,社会动乱的时代, 三百年的唐诗创作过程,经历了初唐、盛唐、中唐、晚唐四个过程,每个时期总会出现一批代表诗人对唐诗进行创新,从诗序合一、制题技术到清丽词句、佛境风物诗,无一不体现唐诗的成长过程,也正因此,为后代诗歌做出了强有力的铺垫。我们为此,也应感谢唐代诗人们在诗歌创作方面的不断钻研与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