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杂志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世界核心医学期刊文摘(眼科学)杂志征稿启事

时间:2023-09-04 17: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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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刊介绍

 《世界核心医学期刊文摘(眼科学分册)》(月刊)创刊于2002年,是世界图书出版公司主办。

《世界核心医学期刊文摘(眼科学分册)》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科学文化,促进国际科学文化交流,探索防灾科技教育、教学及管理诸方面的规律,活跃教学与科研的学术风气,为教学与科研服务。

 

二、主要栏目

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三、来稿要求

3.1  总的要求  文稿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资料真实、数据可靠,结构严谨,文字通顺。
 

3.2  署名  作者依次排序。单位用全称,对外(英文)名称应统一、规范。
 

3.3  摘要  论著须附200~300字中英文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一般临床研究论文只附中文摘要。编辑部可根据栏目需要和论文质量对其取舍。
 

3.4  关键词  请作者提供该文稿检索文献时曾使用过的关键词2~5个,并符合医学主题词表(Mesh)的要求。
 

3.5  医学名词  以1989年以后由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为准。
 

3.6  图表  均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与对比度。图号、图题、图注在文内照片下说明。
 

3.7  计量单位  法定单位按1984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2001年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辑,人民军医出版社(第3版)出版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为准。组合单位符号中斜线多于一条应采用负指数幂的形式表示(如ng?kg-1?min-1)或用ng/(kg?min)表示。物理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
 

3.8  数字  按1995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执行。
 

3.9  统计学符号  按GB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并一律用斜体。常用的有均数(x),标准差(s),标准误(Sx),t检验(t),F检验(F),卡方检验(χ2),相关系数(r),自由度(υ),概率(P)等。
 

3.10  缩写词  文题一般不用。在摘要及正文中首次出现时应给出其中文全称,再在括号后注出其中或英文缩写词。请按《医学缩略语词典》规范地使用缩写词。
 

3.11  参考文献  仅限于作者亲阅的主要文献,依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作者1~3名全部列出,超出3名时,后加“,等”。期刊为:“作者.文题.刊名,年,卷(期):起迄页.”;书藉为:“著者.书名.卷数,版次,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迄页.”,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中文期刊用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