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法医学杂志》(CN 31-1472/R,ISSN 1004-5619)创刊于1985年7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是我国第一本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法医学专业学术刊物。本刊创刊时为每期48页季刊,1996年改为每期64页,2005年改为每期80页,2006年变更为每期80页双月刊。2009年起正文纸张由80克双胶纸改为80克UPM雅光纸,采用了图文混排方式。
《法医学杂志》的办刊宗旨为:提供法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信息,为维护司法公正、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服务,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和本学科的发展。
《法医学杂志》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昆虫学和毒(药)物分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医学鉴定以及交通事故鉴定等现代司法鉴定科学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动态。既刊登大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大型项目资助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也刊登许多对实际鉴定工作大有帮助的实用性技术和经验交流类文章,全面地为法医工作者提供科研、教学、检案等方面的新动向、新进展、新技术、新经验。
开设的栏目有:研究论著、技术与应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医疗纠纷、疑难案例报道、综述、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
主要作者和读者群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系统等部门的法医工作者,各类司法鉴定机构中的法医学鉴定人,高校法医院系、法律系的师生,卫生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和法律工作者。
本刊编辑部多年来奉行高水平、高质量、高品位的办刊方针,在办刊中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审校制度,编辑人员对稿件的处理精益求精。录用文章学术水平高,实用性强,栏目内容丰富,版面设计合理,图表制作精确,印刷装帧精良,深受法医学界专业人员、高校师生及司法鉴定领域中相关人员的欢迎和认可。为促进法医学学科发展、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和检案水平以及法医学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刊自1997年被美国生物医学文献资料数据库MEDLINE收录,是中国第一也是目前唯一一本进入该数据库的法医学类期刊。自1999年起陆续被《万方数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等全文收录;被全国医学综合性检索工具《中文科技资料目录-医药卫生》列为核心期刊收录;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2008年起本刊被确定为荷兰医学文摘(EMBASE)数据库收录期刊和中国《全国报刊索引》核心期刊。2009年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收录。2011年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2012年被Elsevier公司二次文献数据库(Scopus)收录。2013年 超星数字期刊。2015年 第四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2015-2016)》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16年4月《法医学杂志》被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AMI)》的引文数据库收录为来源刊;10月,获准加入WHO西太平洋区医学索引(The Western Pacific Region Index Medicus, WPRIM)。
根据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统计,《法医学杂志》影响因子逐年上升,目前在法医学类期刊中,其影响因子名列榜首。
辉县市卫健委通报过期药品事件
时间:2025-07-17 14:32:38
近日,辉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针对一起医疗纠纷事件发布官方通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通报内容,7月13日有患者家属反映辉县市人民医院存在发放过期药品的问题,经查实后,涉事护士长及护士已被停职,涉事医院被立案处罚。这一处理结果体现了卫生监管部门对医疗安全问题的零容忍态度,也为医疗机构规范管理敲响警钟。
事件溯源:过期药品暴露管理漏洞
调查显示,事件起源于该院介入科在药品发放环节出现严重疏漏。工作人员未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注: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核对患者姓名、床号、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导致一瓶过期药品被误发给患者家属。所幸CT室值班人员在后续核对时及时发现异常,立即更换合格药品,未造成直接健康损害。这一细节暴露出部分医疗机构在药品效期管理、岗位监督等方面存在系统性缺陷——过期药品如同"定时炸弹",若未被及时发现,可能对患者治疗产生难以预估的影响。
处理措施:分级追责彰显监管力度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规定,辉县市卫健委采取阶梯式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涉事护士长及护士被停职接受调查;对责任单位,医院因未落实《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被立案处罚。这种"个人+机构"双轨追责模式,既针对具体操作失误者,也问责管理体系缺陷,形成立体化监管网络。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处罚并非孤立案例,近年多地卫健部门对类似事件均采取"一案双查"机制,如2024年某三甲医院因输液器污染事件,同时追究护士操作责任与科室管理责任。
法律框架:医疗事故处理的三种路径
从宏观视角看,该事件的处理严格遵循我国医疗纠纷处置法律框架。根据现行规定,医疗事故处理主要包括三种方式:一是涉事双方协商解决,快速达成赔偿协议;二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责任;三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维权。本次事件中,卫健委主动介入调查并公布处理结果,属于典型的行政调解范畴,既保障患者知情权,又避免矛盾升级为诉讼消耗公共资源。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医疗纠纷案件中,约62%通过行政调解渠道高效化解,较诉讼方式平均节省45天处理周期。
制度反思:构建药品安全闭环管理
深入分析事件根源,过期药品流入临床暴露出现行管理体系的三个薄弱点:首先是"最后一公里"监管缺失,部分医院存在"药房有记录、科室无核对"的脱节现象;其次是效期预警机制形同虚设,某些科室对近效期药品未设置专用标识;再者是人员培训流于形式,新版《药品管理法》要求的年度考核在基层执行不到位。对此,专家建议推行"智慧药柜"系统,通过电子扫码自动拦截过期药品;同时建立"双人双锁"保管制度,将药品管理纳入医院绩效考核一票否决项。
行业启示:从个案到系统的安全升级
该事件虽是个案,但折射出医疗质量管理的普遍挑战。国家卫健委近年推行的"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专项活动中,已将药品安全列为十大核心指标之一。医疗机构需引以为戒,重点强化四个维度建设:在硬件方面,推广使用带有自动识别功能的智能药架;在流程方面,实行"领用-核对-使用"三级签字制度;在人员方面,每月开展药品安全情景模拟培训;在文化方面,建立"吹哨人"奖励机制鼓励内部举报隐患。正如某三甲医院药剂科主任所言:“一盒过期药的背后,往往站着100个未被发现的隐患”。
目前,辉县市卫健委已要求全市医疗机构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核查近效期药品管理、高危药品存放等12类风险点。这场由个案引发的行业整顿,或将推动医疗质量监管从"事后灭火"向"事前防火"转型,为患者构筑更坚固的安全防线。